红色印记丨新中国成立后嘉善的土地制度改革
2024-12-19 10:02:17 作者:浙江学习平台 编辑:蒋健 来源:学习强国 点击:
1949年5月11日,嘉善解放,20日成立嘉善县人民政府。1950年6月30日,中央人民政府根据全国解放后的新情况,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废除地主阶级封建剥削的土地所有制,实行农民的土地所有制。
1950年5月,县委、县政府对全县行政区划进行调整。将魏塘、枫泾两区合并为魏塘区,调整各区域界,划小乡镇规模,全县共设4个区、38个乡、2个直属镇(魏塘镇和西塘镇),改区政府为区公所。同时,成立县土地改革委员会,县委书记路凤翔任主任。各区设土改中队,各乡镇设土改分队。6月24日,全县开始土地整理和登记工作,为土地改革作准备。
为做好土地改革的组织准备,县委组织开展了大规模的土改工作培训。全县培训骨干586人,组织23个土改工作队。工作队员会同区、乡镇、村干部,向群众宣传土改运动的方针、政策,整顿和调整乡村组织。
9月15日,全县开始实施土地改革。土地改革采用基点乡做法,分五个步骤进行。嘉善县首先选择长秀乡、翁村乡分别作为基点乡和辅点乡进行土改工作试点,并在过程中广泛联系群众,如通过开展“旧社会谁养活谁,贫困农民为什么会受苦,地主靠什么富裕”等诉苦教育;针对一些不法分子和匪特散布的“土改不土改一个样,穷人还是穷”等谣言,及时召开会议,进行形势教育;在村组建农民协会,由上而下地开展诉苦,挖穷根、追富源活动等。这些方式方法,使农民群众认清形势,进一步了解党的政策。试点工作不仅为全县面上土地改革积累了经验,还培养、锻炼了一批骨干。10月24日,两乡土改试点结束。
当时颁发的土地证
11月13日至15日,嘉善召开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第三次会议,会议确定下甸庙、陶庄、洪溪、杨庙、范泾、红菱、虹塘等7个乡开展第一批土地改革,到11月底完成。
12月起,县委抽调干部、基点乡土地改革积极分子534人,组成4个土改中队,23个土改分队,配合地委土改工作团,在其余29个乡全面开展土改工作。县委要求各级干部在土地改革运动中,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依靠贫雇农,团结中农,中立富农,分化瓦解与孤立地主阶级”的政策。土改工作主要由乡(镇)政府和农民协会具体负责,地、县、区派出的工作队协助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