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原原本本学逐章逐条学
2024-05-08 15:56:25 作者:李鹃 编辑:蒋健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点击:
近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机关就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举行专题辅导报告会。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李希在主持会议时强调,纪检监察机关肩负维护党的纪律的重要职责,在学习《条例》上要做到高标准、高质量,学得更深入、更透彻,以深入学纪、带头守纪、严格执纪的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纵深推进新征程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要在全面系统学纪上下功夫,坚持原原本本学、逐章逐条学,从总则到分则,从基本原则到具体规定,每一条都要掌握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确保全党令行禁止的必然要求,是解决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问题、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也是纪检监察机关巩固拓展主题教育和教育整顿成果的题中应有之义。这次党纪学习教育,明确要求抓住学习重点,在学习贯彻《条例》上下功夫见成效。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学习《条例》作为必修课、常修课,做到学有所得、学有所悟、学有所用,学出更加坚定的政治忠诚、学出更加高强的履职本领、学出更加自觉的纪律意识、学出更加强烈的责任担当。
坚持个人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深化运用“五学联动”机制,推动《条例》入脑入心。要采取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举办读书班等形式逐条学习《条例》,党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要以学习《条例》为主题认真学习,切实将纪律教育与党性教育、廉洁教育贯通起来,引导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在潜移默化中增强遵规守纪的自觉。要深入领会修订《条例》的重点内容和着力方向,把为什么修订、修订了哪些地方、修订背后的深意搞清楚、弄明白。要紧扣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进行研讨,不断强化纪律意识,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