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琼中县委 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2024-07-02 15:49:08 作者: 编辑:蒋健 来源:清廉海南网 点击:
根据八届省委第三轮巡视统一部署,2023年5月至8月,省委第六巡视组对琼中县进行了巡视。2023年10月12日,省委巡视组向琼中县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琼中县委及其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琼中县委高度重视巡视整改工作,全力抓好巡视“后半篇文章”,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县委主动扛起巡视整改工作的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省委第六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任务。二是及时动员部署。县委第一时间召开县委常委会,传达学习八届省委第三轮巡视琼中县情况反馈会议精神,专题研究部署省委第六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制定印发《琼中县委关于省委第六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三是细化整改措施。将巡视反馈的96个问题细化为3类整改情况对账单,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整改措施、整改完成时限,实行“周报告、月小结”工作机制,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有力、有效开展。认真分析省委第六巡视组提出的6条意见建议,建立《巡视反馈意见建议落实情况对账单》,并将相关要求全面融入整改各项任务和党的建设各项工作中,确保整改见底到位显成效。
县委书记坚决扛牢巡视反馈意见整改的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把巡视整改作为“书记工程”抓紧抓实,亲自研究部署巡视整改工作,亲自协调解决巡视整改中的重大问题,多次在县委常委会议上对巡视整改工作进行研究部署、提出要求、督促推进,进一步将巡视整改工作推向深入。如,2023年10月14日,主持召开琼中县委常委会2023年第32次(扩大)会议,全面认领省委第六巡视组反馈意见,组织学习省委第三轮巡视琼中县情况反馈会议精神及《被巡视市县和单位党委(党组)巡视整改主体责任细化清单》《省委巡视整改监督责任清单》等文件精神,全面详细研究部署省委第六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10月25日,主持召开琼中县委常委会2023年第33次会议,审议通过《巡视整改工作方案》。12月21日,主持召开推进省委巡视整改工作会议,传达学习省委巡视办巡视整改座谈交流会精神,听取各责任单位整改进展情况,落实好省委有关巡视整改工作有关要求,确保巡视整改工作任务落实见效。
二、集中整改期采取的重要举措和取得的成效
(一)关于学习研究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生态产业发展乏力问题。探索发展橡胶、槟榔+益智、粽叶、养蜂、养鸡等林下经济复合经营模式,促进农民增收。召开县政府专题会研究与万宁市建立万泉河牛路岭水库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联席会议制度。指导海鼎公司完成百花岭景区内相应旅游厕所、旅游购物点等旅游公共服务设施配套的专项规划编制工作。举办“光彩事业·琼中行”招商推介活动,现场与海南省光彩会等3家进行签约。二是针对热带特色高效农业提质增效不明显问题。大力引进企业投资琼中绿橙产业,推广应用柑橘黄龙病源头防控技术。协助海南农垦乌石白马岭茶业有限公司茶叶加工项目成功申报2024年乡村振兴项目库,2023年雨林茶业公司获批茶业加工专利6项。三是针对生态环境保护不够严格问题。推动编制6个乡镇自来水厂、156宗未开工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的可行性研究报告;85宗开工未建成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待签订三方协议后开展招投标工作。聘请第三方公司对生活垃圾填埋场的修复管理进行技术咨询和核查。
(二)关于围绕自贸港建设高质量发展存在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重点项目推进缓慢问题。针对22个超期未完工项目摸底调查的项目,制定项目倒排工期计划表;针对6个未实质性动工项目,及时梳理影响项目开工的堵点难点问题,对能够开工的,制定开工计划表,对无法开工的提出了处理意见。二是针对湾岭园区建设带动效应未能有效释放问题。县招商服务中心已赴北京、郑州、广州等地进行推介和考察企业30余次,目前与5家企业达成初步投资意向。完善标准厂房等招商载体的建设及竣工验收工作,清退相关企业2家。针对已开工的建设标准厂房项目,完成相关报建手续;针对未开工建设的标准厂房、办公楼项目,已暂停其前期工作。三是针对持续擦亮琼中女足品牌后劲不足问题。举办2023年琼中民间足球文化节,累计开展足球比赛85场次,吸引游客17.36万人次,实现旅游综合收入近1亿元。推动设立“海南省女子足球队”专项资金。已培养国家少年队运动员28名,国家青年队运动员9名。
(三)关于乡村振兴工作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乏力问题。组织驻村第一书记、乡村振兴工作队员等进行培训,指导各乡镇常态化对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开展排查。2023年风险消除146户500人,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均已落实针对性帮扶措施,安置脱贫和监测劳动力2685人上岗就业,2023年累计举办各类集市活动29场。二是针对联农带农富农机制作用发挥不到位问题。组织各乡镇排查2017年以来扶贫(衔接)资金项目分红情况。已向3家村集体公司共提供300万元金融支持,并向17家村集体公司共签订授信金额1900万元意向书。实行“三位一体”管理体制,成立县“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三是针对推动美丽乡村建设力度不够问题。将什寒村、堑对村等乡村旅游点纳入承接《琼中开发旅游客源市场奖励补贴办法(试行)》的备案乡村旅游点名单。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考勤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在全县77家村卫生室悬挂村医去向告示牌。
(四)关于营商环境建设问题较多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法治政府意识不够强问题。严格把关审核产业项目准入,我县没有违反产业准入负面清单事项。拟取消2021年以来列入集中开工但未实际性开工、进度缓慢等情况的6宗项目,并上报省发改委申请退出列入当年度集中开工项目。二是针对政府欠款问题突出问题。对拖欠工程款化解工作进行统一管理,重点核对并推动化解“久拖不结”、农民工欠薪等问题。对未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的项目,将严格资金安排,从源头解决单位擅自实施项目、拖欠工程款等营商问题。三是针对要素保障不力问题。采取划拨方式,解决11人制足球场项目、湾岭物流园区次一路等11个项目土地要素保障问题。四是针对政务服务一体化联动不足问题。开展“审管法信”闭环联动机制培训,完善“审管法信”平台中各相关部门结构框架,目前104条审批服务问题已全部办结。2023年1月至2024年2月,共受理审批办件19451件,审批提前办结率90%,办结率100%。
(五)关于推进体制机制改革效果不及预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职责边界仍未厘清问题。根据《关于印发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进一步规范县城营根镇升坡村委会行政区域内(城中村)农村宅基地审批及建房管理意见(试行)的通知》,由琼中县营根镇政府负责办理什加玛村村民建房一户一宅相关审批手续,审批权责清晰;琼中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和营根镇政府根据各自职责,查处农村宅基地的违法用地和违法建房行为,配合农村宅基地违法建筑的认定工作。因为营根镇什加玛村属于城中村,为城镇开发边界内,按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管控,未编制乡村规划,所以营根镇政府无法按照《海南省城乡规划条例》第77条进行处置违建行为。经琼中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与营根镇政府双方沟通协调,由琼中县营根镇政府按照《海南省综合行政执法协作暂行规定》的相关要求提供证据材料,交由琼中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相关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同时,选聘行政执法人民监督员10名。二是针对国有企业改革成效不明显问题。督促县属三大平台公司将现有业务量进行梳理,通过精简内部机构的方式解决机构臃肿问题。制定《琼中县属国有企业末位淘汰制度》等文件,推动解决人员庞杂问题。三是针对推动垦地融合不够扎实问题。完成乌石十九队控制性详细规划、乌石农场9个分场330个生产队房屋入户调查。制定《琼中垦区危房改造实施方案》《加钗农场片区未批先建房屋处置工作方案》等文件,加钗14队村庄规划已经县政府批准实施。四是针对编外人员管理机制不够健全问题。出台《琼中编外人员清理工作风险评估报告》等文件,实行编外人员“实名制+工资系统”双管齐下的管理机制。已清退编外人员230人,完成年度目标。
(六)关于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存在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教育医疗保障提升效果不够明显问题。制定招聘用编及岗位需求计划、琼中县中小学教师优化配置方案,将不能胜任教师岗位工作的教师进行岗位调整。建立音体美等小学科教师走教制度,解决音体美教师配备不足问题。对全县各基层医疗机构设备闲置情况开展排查。完善《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单位采购管理内部控制制度(试行)》。二是针对“菜篮子”工程未起到保供稳价作用问题。落实农贸市场平价摊位严格按照倡议价售卖平价菜。全县共划定17个“菜篮子”常年蔬菜基地,与常年蔬菜基地签订订单生产计划,提高本地蔬菜采购率。三是针对社会保障覆盖存在缺项问题。对未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的223个项目进行全面摸排,按照完工、停工、在建等3个建设状态对项目进行区分处理,确保整改到位。对40件欠薪台账进行全面梳理,目前已完成整改19件,正在整改21件。已落实3宗项目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缴费补贴,正在办理6宗项目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缴费补贴。四是针对城乡配套基础设施较为薄弱问题。已完成长征镇供水工程等6个建制乡镇供水厂和湾岭镇第二供水厂等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完成黎母山镇供水厂和营根供水厂延伸项目。完成县城老城区供水管网改造工程,城市供水管网漏损率已从10.04%降至8.02%。
(七)关于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视不够问题。审议通过《中共琼中县委关于2023年度加强党的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情况的报告》,印发《琼中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方案》。对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排名靠后的5个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二是针对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意识不强问题。每季度梳理各部门“一把手”因违纪违法被查处情况,根据责任分工由分管县领导组织开展提醒谈话。2023年第四季度,分管县领导已开展谈话提醒6人。三是针对推进清廉自贸港建设办法不多问题。印发《琼中2023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建立琼中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通报关于党的十九大以来查处公共工程领域破坏营商环境典型问题5起,破坏营商环境“四风”问题典型案例2起。四是针对对巡察工作组织领导不够有力问题。将巡察工作列入县委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县委常委会专项听取巡察工作汇报5次。组织实施《县委巡察工作规划(2023-2026)》,开展十四届县委第五轮巡察,安排3个巡察组巡察两个乡镇及27个村级党组织。
(八)关于落实监督责任有偏差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落实监督职责不够有力问题。县委第五轮巡察采取“巡审”结合模式,通过“边巡边移边查”方式,进一步加快问题线索处置力度。二是针对派驻监督作用发挥不到位问题。定期听取四个派驻纪检监察组2023年度工作情况汇报。2023年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列席被监督单位“三重一大”等会议143次。组织召开专题学习会3期,选派派驻组干部参加中央纪委监委以案带训1人,参加省纪委监委以案带训4人。
(九)关于作风整治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现象禁而不绝问题。做好节前提醒教育,开展明察暗访和乡镇交叉检查6次,对“一把手”开展节前廉政谈话6人次。中秋国庆前,通报曝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3起3人。二是针对整治干部“躺平式”现象乏力问题。对拟入库产业项目进行多方面论证,总投资达500万元及以上的产业项目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尽职调查。组织开展槟榔、橡胶、病虫害防治等技术培训53期2229人次。
(十)关于重点领域监管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违规调整规划存在廉政风险问题。对于报请调整规划的事项进行政策法规的审查,对于符合调整情形的严格按照文件规定执行,对于不符合调整情形的回文告知不予调整并做政策解释。二是针对工程建设违规问题突出问题。印发《琼中公共工程领域违纪违法犯罪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琼中政府投资项目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加强公共工程类项目、政府投资项目的审查和管理。举办2023年琼中县工程建设项目“机器管招投标”业务培训班。三是针对财政资金管理不规范问题。健全资金监管机制,及时发现不合规支出,并对突出问题开展重点监督,有效保障财政资金安全。四是针对国有资产重购置、轻管理问题。组织职能部门对相关单位土地、房屋出租收入进行排查并督促补缴。督促各单位按规定对报废损毁的资产办理资产核销。将处于闲置状态的核酸检分析测仪用于呼吸道病毒等相关病毒核酸的快速初筛检测工作。五是针对“半拉子工程”较多问题。印发《关于印发琼中公共工程领域违纪违法犯罪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加强公共工程类项目的审查,避免“三类工程”项目再次出现。琼中县黎苗民族文化博物馆项目一标段已完成土建部分施工及室外配套建设,形象进度约95%,目前已停工,项目历史遗留问题已召开县政府分管领导专题会研究。
(十一)关于县委领导核心工作发挥不够充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推动经济发展融入自贸港建设力度不够问题。通过“奔格内琼中”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发布自贸港政策宣传文章、视频等143条;展播政务微视频优秀作品9期;利用“琼中审批服务”微信公众号,宣传自贸港优势政策60期。将自贸港建设相关政策、法规列入全县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和各基层党组织学习计划、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重要学习内容,不断加强领导干部对自贸港建设的了解和认同。二是针对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不到位问题。制定《关于全面推行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方案》,督促各党(工)委党员领导干部参与“双重组织生活”。结合主题教育开展讲专题党课21次。三是针对干部队伍建设和选人用人工作存在短板问题。印发《琼中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监督暂行规定》《关于琼中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务员职级晋升审批及管理有关问题的意见》,严格把好领导干部任免关。
(十二)关于基层党建工作比较薄弱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基层党组织建设不规范问题。印发《关于全面推行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方案》《关于规范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通知》。举办琼中县推动基层党组织干事创业暨重点攻关村和软弱涣散党支部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二是针对发展党员不够严肃问题。责令限期重新核查12名党员入党过程并根据核查情况对相关党员身份进行认定。对各党(工)委发展党员工作开展督导检查,推进发展党员工作督导全覆盖。三是针对退休党员管理不到位问题。压实各党(工)委党员教育管理主体责任,建立完善党员工作台账,及时维护更新党员信息系统。目前相关基层党组织已将20名党员全部纳入组织管理,不存在失联失管党员。
(十三)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干部队伍建设重要论述和中央选人用人政策文件存在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学习有漏项问题。督促各级党组(党委)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党组会“第一议题”。组织451名领导干部开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专题学习并测试。二是针对贯彻落实不到位问题。开展少数民族、女干部、党外干部队伍建设专题调研并形成《琼中县干部队伍情况分析报告》;制定《琼中县2024-2026年领导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规划》,把少数民族、女干部、党外干部培养目标纳入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规划中,分类明确培养措施。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研究制定《琼中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监督暂行规定》,完善县属企业领导人员任免管理权限清单,健全县属企业领导人员选任工作机制。
(十四)关于干部队伍统筹谋划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规划不足问题。制定《琼中县2024-2026年领导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规划》,县委常委会审议通过《琼中2022年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专题报告》。面向社会招聘一批紧缺专业硕博人员,涉及6家单位7个岗位。配合省委组织部开展省内双向挂职工作。二是针对未建立优秀年轻干部储备库问题。开展优秀年轻干部专题调研并形成《琼中县干部队伍情况分析报告》,印发《琼中年轻干部“三江优培”工程实施方案》,重点对优秀年轻干部进行培养。建立乡镇优秀年轻干部储备库,有计划提前培养和储备一批“95后”年轻干部。三是针对职级空缺严重,有些领导岗位长期空缺问题。印发《关于琼中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务员职级晋升审批及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意见》,建立《全县各单位科级领导职数空岗情况统计表》,实施动态调整。四是针对“拴心留人”“招才引智”办法不多问题。加大对县外优秀干部调动力度,2023年完成县外省外公务员调入9名。落实引进教育人才优先购买安居房指标,解决3名引进教育人才家属随调工作及子女入学问题。重新修订《琼中订单培养资助医学生实施方案及协议》,已落实15名国家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到乡镇卫生院工作。
(十五)关于选人用人基层导向不够鲜明的问题
整改情况:巡视反馈以来,提拔重用领导干部24人,其中提拔重用乡镇干部9人,占37.5%。完成晋升一、二级主任科员29人,其中乡镇晋升11人,占乡镇符合晋升职级人数的44%。
(十六)关于干部选拔任用政策和制度规定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针对落实“凡提四必”要求不严格问题。成立核查组,对未经公开招聘程序进入事业单位的相关人员进行核查,对干部人事档案存疑的情况进行全面查核并重新认定和更正。取消不符合晋升要求同志的晋升决定。对2023年10月份以来提拔重用的24名领导干部,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任前审核工作,已审核完成。二是针对违规选拔任用干部问题。对涉及违规选拔任用干部的问题进行核查并予以纠正。对存在“边调动边转岗”情形的事业单位人员审批程序进行核查。三是针对干部试用期管理制度执行不力问题。制定设置试用期科级领导职务清单,对6名同志开展试用期当年年度考核情况核查,未发现存在可能影响按期转正的情况。四是针对选拔任用双重管理干部不规范问题。严格落实双重管理规定,按要求向相关省直单位征求意见,制定干部双重管理及征求意见清单。2023年10月以来调整双重管理岗位干部2名,征求双重管理单位意见2名。
(十七)关于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考核政策执行存在偏差问题。对未按规定给予正确年度考核等次的3名同志,及时更正年度考核等次并追回津贴补贴;对8名年度考核被评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干部,对其进行诫勉并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对14家单位2022年度部分季度平时考核为“好”等次的公务员人数比例超过参与考核总人数40%,责令整改,目前已完成整改。二是针对审计监督不够到位问题。已对2家单位发出审计通知书并开展现场审计;已完成1家单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的现场审计;向2家单位发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通知书并开展现场审计。三是针对违规借调、挂职情况时有发生问题。排查出超期借调干部2名,清退2名。严格执行挂职备案制,对挂职期满未办理延期手续的2名挂职干部,及时办理免职。四是针对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把关不严问题。对人事档案信息存疑的问题重新调查,涉及晋升职级的暂缓相关程序。已对3家单位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回头看”工作。
(十八)关于超编现象严重,在编人数超过教职工在编人数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严控教职工编制总量,琼中县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相较七届省委巡视时已减少超编228人。建立乡村小规模学校、音体美等小学科教师走教制度,解决音体美教师配备不足问题。
(十九)关于发展党员工作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就发展党员程序把关不严问题约谈单位党委主要负责人,对相关党员身份进行认定。将发展党员工作列入县委年度党建巡回检查重点内容。举办基层党务工作者暨村“两委”干部能力提升培训班,共800余人参加培训。
(二十)关于领导干部违规违纪的问题
整改情况:督促各监督检查室、派驻纪检监察组对“一把手”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开展约谈提醒2人。已组织全县7000余名党员干部观看反腐倡廉教育长廊;协调县工商联(总商会)开展民营经济人士廉洁从业专题培训会,县工商联七届执委、会员、县工商联全体干部等50余人参加。联合县委组织部开展年轻干部纪律教育专题班,为全县60名新录用人员扣好廉洁从政“第一粒扣子”。举办2023年新提拔和进一步使用干部“家庭式”廉政谈话会,59名干部、34名干部家属参加。举办2023年“一把手”纪律教育暨“廉内助”家风教育活动,共有100余人接受纪律教育。
(二十一)关于帮扶干部重派不重管问题依然存在的问题
整改情况:加强驻村工作队日常考勤管理,对驻村干部吃住在村情况开展随机抽查、督导检查,已完成6次检查。对存在不按时签到、无故不按要求驻村等问题的乡村振兴工作队队长、队员进行通报,视情节情况进行约谈,对整改不力的严肃追责问责。开展全县违规借调乡村振兴工作队员摸底排查整治,未发现违规借用乡村振兴工作队员的情况。
(二十二)关于资金使用下沉至乡镇,相关单位未履行监管职责的问题
整改情况:对全县各乡镇2021年以来入股一百万元以上的产业项目进行全面排查,10个乡镇产业项目46个已全部设立专户专账,对全县各乡镇历年产业项目设立账户情况进行全面排查。督促因自身经营亏损倒闭停止生产的经营主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返还本金和分红。
(二十三)关于违规调整规划存在廉政风险的问题
整改情况:将调整后的规划条件纳入控规修编,按照控规编制程序完成规划报批工作;加大对报请调整规划的事项进行政策法规审查,对符合调整情形的严格按照文件规定执行,对不符合调整情形的回文告知不予调整并做政策解释。
(二十四)关于工程建设违规问题突出的问题
整改情况:印发《琼中公共工程领域违纪违法犯罪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加强公共工程类项目、政府投资项目的审查和管理,2023年3月以来查处工程项目涉及围标串标立案6起。举办工程建设项目“机器管招投标”业务培训班3期235人。
(二十五)关于巡视移交立行立改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琼中县老城区-升坡村片区主要供水管网更换问题。组织代管代建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召开专题会议,要求施工单位抓紧进场实施供水网管,入户水表安装。二是针对琼中县2021年、2022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县级奖励资金目前尚未发放问题。制定分期发放奖励计划,2023年已按计划完成发放2021年符合奖励条件的983人新能源汽车奖励资金329.5万元(50%),完成足额发放2022年符合奖励条件的244人新能源汽车奖励资金118.7万元。2024年我县尚未发放2021年新能源汽车第二期奖励资金,根据我县当前财力实际情况,2021年新能源汽车第二期奖励资金329.5万元(50%)预计2024年7月份左右下达。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一)着力抓好后续整改。坚持分类施策,对完成整改和基本完成的具体问题,适时开展“回头看”工作,坚决防止反弹回潮;对取得阶段性成果,但还需要一定时间去解决的难度大、涉及面广、历史遗留问题多的整改事项,加强跟踪督办;对整改落实消极懈怠、不主动不积极、效果不明显的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及时查处,严肃问责。
(二)全面落实从严治党。坚持问题导向,认真分析查找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中还有哪些问题没有解决,哪些问题解决得不彻底,哪些顽疾还有待攻克,准确把脉、精准施策。全面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完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抓好“关键少数”的监督管理。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坚持“三个区分开来”,更好激发广大党员、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持之以恒加强作风建设,始终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积极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不断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
(三)强化整改成果运用。注重把整改的成果转化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乡村振兴、深化作风建设、推进机制创新的实际举措,达到以整改转作风、提效能、促发展的目的。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紧盯民生实事、项目工程、生态建设、乡村振兴、招商引资等重点领域,加强源头治理,把按时按质完成整改任务与建立长效机制有机结合起来,坚决防止同样的问题再次发生。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98-86220169;邮寄地址:琼中县委办公室督查室;邮政编码:572900。
中共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委
202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