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首部对外关系法实施,有何重大意义?
2023-07-11 11:20:55 作者:丁戈 隆东 编辑:蒋健 来源:光明网 点击:
6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关系法》经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表决通过。
这是新中国首部基础性、纲领性、综合性对外关系法律,是完善涉外法律体系、提高对外工作法治化水平的重要成果,是新中国对外关系立法的重要里程碑。
一
当前,世界之变、时代之变、历史之变正以前所未有的方式展开。
一方面,我国综合国力和国际影响力显著提升,同世界关系发生前所未有的深刻变化,日益成为维护世界和平稳定的中流砥柱、促进全球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
另一方面,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国际力量对比深刻调整,国际格局和秩序复杂演变,世界进入新的动荡变革期,我国发展面临更加错综复杂的国际形势,法治建设对发展对外关系、维护国家利益的作用更加凸显。
新形势下,更好地维护我国主权安全发展利益、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亟须加强涉外领域立法,加快形成系统完备的涉外法律法规体系。
二
在中国的涉外法律法规体系中,对外关系法是一部基础性法律,重在明确对我国对外工作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方针、原则,就对外关系各领域工作作出根本性、原则性规定。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对外工作形成了一整套具有中国特色、顺应时代潮流、促进人类进步的方针政策,积累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成熟做法。
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刻把握新时代中国和世界发展大势,提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构建新型国际关系、弘扬全人类共同价值等重要新倡议新理念新思想,领导新时代对外工作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
制定对外关系法,将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对外工作长期坚持的大政方针、成熟稳定的理念实践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同时集中体现新时代对外关系领域的基本原则、基本理念、基本方针,有利于彰显我国负责任大国形象,开辟新征程中国特色大国外交新境界。
三
制定对外关系法,也是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迫切需要。
当前,我国发展进入战略机遇和风险挑战并存、不确定难预料因素增多的时期。
在这样的外部环境中,我们必须保持战略定力,知难而进、迎难而上,敢于斗争、善于斗争,包括善用法治武器,不断丰富和完善对外斗争法律“工具箱”,充分发挥法律作为国际秩序“稳定器”的积极作用。
制定对外关系法,旗帜鲜明反对一切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反对任何单边主义、保护主义、霸凌行径,针对外国对我国的干涉、制裁、破坏等行径,明确反制、限制性法律规定,有利于发挥防范、警示和震慑作用,为我国依法行使反制裁、反干涉的正当权利提供法律依据,有利于以法治方式手段坚定有效维护国家利益,也有利于更好维护国际公平正义。
四
对外工作是以中国式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领域。
制定对外关系法,体现了中国坚定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的外交政策宗旨,反映了中国对和平、发展、合作、共赢的强烈期待,彰显了中国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推动构建新型国际关系、弘扬全人类共同价值的坚定信念,同时也充分展现了中国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维护国际公平正义的决心和担当。
这是新时代中国涉外法治理论和实践的创新发展,将使我国外交工作者在更广范围、更深层次、更高水平上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好对外工作,不断开辟新征程中国特色大国外交新局面,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作出更大贡献。
五
法治是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内容,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应有之义。
随着大国地缘政治博弈加剧,一些国家霸权霸凌主义、滥用“长臂管辖”的威胁持续增加,严重危害他国主权与利益,严重威胁国际秩序和全球发展。
面对威胁和打压,我们必须善用法治武器,贯彻实施好对外关系法,提高“依法办外交”能力和水平,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维护国家利益、应对风险挑战,推进新时代中国特色大国外交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