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琼山区纪委监委:打好审理“预防针” 精准提升案件免疫力
2023-06-09 11:18:58  作者:王芬 王松  编辑:蒋健 来源:琼山区纪委监委   点击:

“被审查调查人已经被免职的,在职务前漏写‘原’字”“任职履历、退休时间和审查调查报告、干部任免审批表不一致”“初核、立案时间只写到月,没有具体到日”……

近日,海口市琼山区纪委监委针对案件审理过程中常见的文书易错漏点,发布2023年第一期《审理工作提示》,从案件受理情况、被审查调查人基本情况、审查调查简况、主要违纪违法事实等十个方面,梳理出常见错漏点53条,列出案件办理不规范负面清单,提前打好“预防针”,不断提升案件免疫力。

为推动办案规范化、提升案件质量,该区纪委监委审理室还同步推出《常见违纪违法事实表述参考模板》,从违反政治纪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组织纪律等八个方面规范违纪违法事实表述,以文书规范“小切口”推动办案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大提升”。

“虽然《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十八条未明确规定对吸毒行为的具体处分档次,但是按照党纪政务处分匹配原则,对党员吸毒行为,原则上也应给予撤销党内职务以上的重处分。”近期,该区纪委监委审理室针对基层纪委反映突出的党员、公职人员吸毒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案件定性不准问题,印发《党员、公职人员吸毒行为是否必须开除党籍、开除公职解答》,通过“你问我答”“业务探讨”等常态化交流形式,及时回应基层纪委办案过程中“拿捏不准”“模糊不定”等量纪定性难题,以权威释解提升基层审查调查工作的“底气”和质效。

“解答真是一场及时雨!”该区云龙镇纪委相关负责人感叹,近日云龙镇纪委在办理该镇符某吸毒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案件中,本来拿不准处分档次,看完《解答》后终于吃下了“定心丸”。考虑到符某没有党内职务,最终云龙镇纪委给予符某党内严重警告、影响期为二年的处分。

“以后我们会根据实际情况,不定期发布《审理工作提示》,让工作提示成为常态,助推案件质量稳步提升。”该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继续秉持纪检监察干部“工匠精神”,重点查找定性量纪、平衡处理、处分执行等方面问题,找准提升案件质量的“靶心”,把好案件“最后一道关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