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人涉恶犯罪集团案在保亭宣判 首要分子获刑20年
2022-11-17 15:36:35 作者:麦文耀 莫掬岚 编辑:蒋健 来源:法治时报 点击: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近日对李达状、李达苗等38名被告人涉恶犯罪集团一案公开宣判。被告人李达状、李达苗等38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至一年三个月不等刑罚。
法院审理查明,20世纪90年代,被告人李达状、李达苗共同开设赌场非法积累了财富,在澄迈县金江地区造成了一定的影响。2008年后,李达状为牟取经济利益,纠集李达苗、李自杭、梁帅、梁某凯等人,长期在澄迈县从事非法采矿、非法倒卖、转让土地使用权、敲诈勒索等犯罪,形成以李达状为首要分子,李自杭、梁帅、梁某凯、邱某吉、邱某芬、李达光(已故)、符扬武(已故)等7人为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李达苗跟随李达状开设赌场、通过寻衅滋事等手段取得砖厂经营权,积累了大量财富,为获取更多不法利益,带领李自顺等人,长期在澄迈县从事开设赌场、非法放贷和讨债活动,形成以李达苗为首要分子,李自顺等18人为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两个恶势力犯罪集团长期在澄迈县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澄迈县社会秩序、红砖产业的生产秩序及周边群众的生产、生活秩序,在当地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