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电子烟盒贩毒 白沙警方破获一起“上头”电子烟毒品案
2021-09-22 10:44:58  作者:宋飞杰  编辑:蒋健 来源:法治时报   点击:

       近日,白沙黎族自治县公安局破获一起以普通电子烟盒进行伪装,实则贩卖含有大麻素成分的“上头”电子烟的毒品案件。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7月中旬,该局禁毒大队民警发现,居住在海南的黄某有频繁来自外省的电子烟快递信息。经向省公安厅申请指定管辖后,该局抽调牙叉派出所和禁毒大队民警组成侦查组开展线索摸排。7月26日,专案组民警辗转多地调查取证,抓获犯罪嫌疑人黄某。经讯问,黄某对贩卖“上头”电子烟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民警随后在黄某的快递包裹中搜查出一支“上头”电子烟。经鉴定,该电子烟主要成分正是合成大麻素。之后,经综合分析、深挖研判,最终锁定了黄某的上家李某。在省公安厅禁毒总队的指导下,该局专案组于近日赴外省,在当地警方的全力配合下抓获涉毒犯罪嫌疑人李某。

  据李某交代,其有正当的工作,工作之余兼职零售电子烟,偶然得知贩卖“上头”电子烟利润更大后,在明知“上头”电子烟的主要成分可使人兴奋、致幻等危害情况下仍铤而走险,借助正规售卖电子烟的途径为贩卖“上头”电子烟作伪装,并通过网上接单、快递邮寄的方式进行毒品犯罪。

  一款“上头”电子烟的出现,让电子烟成了警方的重点关注对象。该款“上头”电子烟,因烟油中添加有“合成大麻素”类的新精神活性物质,又称为“大麻”电子烟,其在外观及摄入方式上与正常电子烟无异,极具隐蔽性和迷惑性,且相较于毒品,其更具有成瘾性和危害性。吸食后会产生类似眩晕感,说话语无伦次、吐字不清,同时还会出现焦虑、烦躁、失眠等症状,严重的还会伴随幻觉,甚至会出现被害妄想症,危害性极大。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将合成大麻素类物质和氟胺酮等18种物质列入<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品种增补目录>的公告》,决定正式整类列管合成大麻素类新精神活性物质,并新增列管氟胺酮等18种新精神活性物质。公告自2021年7月1日施行。

  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