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检举揭发儋州李养圣、李勇贵、李贤贵等人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的通告
2021-04-23 10:07:52  作者:  编辑:蒋健 来源:海南日报   点击:

关于检举揭发儋州

李养圣、李勇贵、李贤贵

等人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的通告

近期,省公安厅“1.11”联合专案组组织警力对儋州市以李养圣、李勇贵、李贤贵等人为首的涉黑组织展开第二轮集中收网行动,共抓获郑焕平、李万杰、李万坚、李万能、李有惠等23名犯罪嫌疑人。截至目前,该案已累计抓获犯罪嫌疑人93名。经查,该组织以宗族、姻亲关系为纽带,自2003年来纠集人员在儋州市通过有组织的实施故意杀人、开设赌场、非法倒卖土地、非法采矿、寻衅滋事、妨害公务、非法持有枪支、拉拢腐蚀国家工作人员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扰乱当地社会治安和经济秩序,在当地造成了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现号召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打消顾虑、划清界限,积极同违法犯罪作斗争,检举揭发该组织违法犯罪线索。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欢迎广大群众举报该组织违法犯罪线索及“保护伞”,对举报线索及举报人,公安机关将严格保密,线索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奖励。

 

二、凡是该组织成员,包庇、纵容该组织的人员、“保护伞”,必须立即停止一切违法犯罪活动。自本通告公布之日起至2021年4月30日,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若在规定期间内拒不投案自首或继续为非作恶的,将依法严惩。

 

三、该组织成员的亲友应当积极规劝其尽快投案自首,经亲友规劝,陪同投案或亲友主动报案后将犯罪嫌疑人送去投案的,视为主动投案。窝藏、包庇该组织成员,或者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凡持有或使用该组织涉案车辆及相关财物的,无偿接受或者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取得及通过其他方式恶意取得本案组织成员财物的单位、组织或个人,请主动向公安机关上缴。转移、隐藏涉案财物,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收益或帮助洗钱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联系人:

李警官  

电话:19943354875

 

禤警官  

电话:19907654263

 

 

海南省公安厅扫黑办

2021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