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2019年5月至9月,陈烈存在全天旷工8次、下午离岗43次,合计51次擅自离岗和无故旷工的情况。陈烈同志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工作纪律松散,未经请假多次擅自离岗和旷工,造成严重不良影响。
2020年6月29日,中共海口市龙华区纪委、海口市龙华区监委给予陈烈撤销党内职务、撤职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