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法院:以案促改净化政治生态 3人涉恶团伙获刑
2020-01-03 10:01:30  作者:  编辑:蒋健 来源: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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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判现场 记者董林 摄

为进一步开展“以案促改净化政治生态”专项斗争整治,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12月30日下午,东方市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周某等3人涉恶案件,并以寻衅滋事罪判处3名被告人四年至两年不等有期徒刑。

2016年至2018年,被告人周某为谋取非法利益,在东方市范围内向多人发放高利贷款,收取高额利息。2018年4月至5月期间,周某组织、指使张某、关某忠进行非法讨债,并承诺以追回本金的15%作为报酬。在被害人不能按期偿还本息时,周某多次组织、指使张某、关某忠采用跟踪、拦截、强行进入家中滋扰等非法手段进行追债,并在国家司法机关门口及法院工作人员在场的情况下公然拦截被害人,漠视法律权威。在一定区域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已形成以周某为纠集者、张某、关某忠为成员的恶势力犯罪团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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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判现场 记者董林 摄

东方法院认为,被告人周某为谋取非法经济利益发放高利贷,多次组织、指使张某、关某忠采取跟踪、滋扰、威胁、恐吓等手段追债,扰乱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社会影响,其行为均已构成寻衅滋事罪。公诉机关指控周某、张某、关某忠犯寻衅滋事罪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成立,法院予以支持。根据三人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东方法院依法作出如下判决:被告人周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张某、关某忠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东方法院此次公开宣判,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机关干部、媒体记者等100余人到场旁听,该案的宣判彰显了东方法院重拳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决心和成效,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自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东方法院深入贯彻落实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始终保持强大攻势,依法快审、快判、从严打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有力的震慑和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分子,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取得新突破。

下一步,东方法院将不断提高政治站位,配足配强审判力量,继续保持对黑恶势力严打的高压态势,深入开展“以案促改 净化政治生态”整治,助力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攻坚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