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海口市琼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
2020-12-31 12:07:42  作者:  编辑:蒋健 来源:海口市纪委   点击:

    中共海口市琼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委同意部署,2019年10月22日至2019年12月20日,区委巡察一组对区住建局党组进行了巡察。4月27日,区委巡察组向区住建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工作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巡察反馈问题共46个,已整改落实46个(其中已整改完成34个,基本完成2个,制定长期整改措施3个,正在整改7个),整改落实率100%。共反馈意见建议4条,已落实4条(其中已完成3条、基本完成1条),落实率100%。出台和修订制度8项。巡察移交问题线索2件,其中,谈话函询1件次,初步核实1件次,澄清了结1件次,诫勉谈话1人。移交信访件3件,已办结3件。要求继续整改的立行立改的问题8个,已整改落实8个,落实率100%。现将巡察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组组织落实整改情况
 
    区住建局党组始终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始终坚持“两手抓、两促进”,把巡察整改工作与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和中央12号文件精神结合起来,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勇于担当、压实责任,综合施策、标本兼治,立行立改、全面整改,确保各项整改工作扎实推进。
 
    (一)迅速行动,统一思想认识。4月27日巡察组反馈意见当天,区住建局第一时间启动巡察反馈整改工作。4月28日,局党组书记叶魁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局党组成员、各下属单位负责人、各科室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局党组书记叶魁就整改工作作出指示,要求全系统上下要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切实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
 
    (二)加强领导,压实主体责任。区住建局党组认真履行巡察整改工作主体责任,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叶魁任组长的落实区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叶魁同志作为巡察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其他党组成员作为分管部门巡察整改工作的直接责任人。领导小组根据区委巡察反馈意见,结合我局实际,适时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听取整改落实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决定整改落实工作涉及的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协调解决整改落实工作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巡察整改以来,区住建局先后召开党组会议、专题会议等会议6次,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和中央12号文件精神,研究部署、组织推进、跟踪落实巡察整改工作,全力抓好巡察整改的重要工作部署、重大问题调度、重点环节突破,确保各项整改落实任务按期推进,落实到位。
 
    (三)细化分工,确保立行立改。区住建局党组制定印发了《中共海口市琼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关于落实区委第九轮巡察一组反馈问题及意见建议整改方案》,将区委巡察一组向我局反馈的46个问题、4条整改工作意见建议、8个要求继续整改的立行立改问题,逐项明确明确整改内容、整改措施、整改时限、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员等“六个明确”,真正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岗、要求到位。
 
    (四)建章立制,健全长效机制。针对区委巡察反馈的问题和意见建议,我局在开展具体事项整改的同时,坚持举一反三,挖掘问题的根源,将阶段性和长期性相结合,重点突破和整体推进相结合,在治标上下苦功,也在治本上动脑筋,标本兼治,个性问题立行立改、共性问题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目前,我局已经建立及完善《局党组议事规则》《局党组“三重一大”议事规则》《局务会议议事规则》《工作人员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采购管理制度》《车辆管理制度》等长效工作制度机制8个,把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作为整改落实构建长效机制的关键环节,强化制度执行,从根本上堵塞漏洞、解决问题,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的成果。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自2019年10月22日区委巡察开展以来,我局同步启动整改落实工作,按照“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的要求,经过三个月的集中整改,整改工作再次取得阶段性成效,本轮巡察反馈问题共46个,已整改落实46个(其中已整改完成38个,基本完成2个,制定长期整改措施4个,正在整改2个)整改落实率100%”改为“本轮巡察反馈问题共46个,已整改落实46个(其中已整改完成34个,基本完成2个,制定长期整改措施3个,正在整改7个)整改落实率100%。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一)在2018年“勇当先锋、做好表率”专题活动中,未能形成成果问题。
 
    整改措施:(1)要求各党组成员针对本系统重点难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形成专题调研报告,并按要求查摆和整改问题,形成成果。(2)深入学习4·13”重要讲话和中央12号文件精神,明确住建部门应当有何职责、有何作为。(3)完善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度,制定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方案,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学习。(4)要求各党组成员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剖析原因,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整改成效:各党组成员已对本系统重点难点问题开展调研形成报告;已制定海口市琼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方案;已组织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
 
    (二)区住建局一直搁置甲子镇美茶新村建设规划项目审批问题。
 
    整改措施:(1)严格按照《城乡规划法》《海南省城乡规划条例》《海口市城乡规划条例》及《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审查控规、村庄规划等规划,制定主城区外控规及村庄规划编制(修编)流程,规范审查流程和时限,对不符合政策要求的项目要及时一次性告知,避免企业走弯路,压实各个环节责任,确保规划审查工作依法依规,保障项目落地。(2)针对甲子镇美茶新村建设规划事宜,我局结合《海南省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办法》和《海南省村庄规划管理条例》的要求,将该项目报区相关部门争取纳入集体建设用地入市试点,积极协调推进。(3)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规划管理知识,多举措多办法推动项目落地。
 
    整改成效:(1)向市资规局琼山分局提议将该集体建设用地纳入集体建设用地入市试点,以破解项目落地政策瓶颈问题。(2)多次召开内审会共同研究美茶新村建设规划。(3)督促指导设计院、美茶村及镇政府根据《海南省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办法》《海南省村庄规划管理条例》及《海南省村庄规划编制技术导则(试行)》等文件要求完善规划文本,补充相关材料,按程序申请批复该规划。4、2020年12月3日,区政府已经召开专题会议,要求项目规划进一步优化。待项目规划修改后上报区政府审批。
 
    (三)党组议事规则不完善问题。
 
    整改措施:(1)制订《党组议事工作规则》《局务会议制度》,区分党组会议和局务会议的议事内容,并严格遵守。(2)规范党组会议记录和局务会议记录,会议记录本分开记录,并详细记录会议时间、地点、人员、主持人、记录人、发言内容、议定结果。(3)针对党组议事规则不完善,由党组成员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剖析原因,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整改成效:已制订《党组议事工作规则》《局务会议制度》,区分党组会议和局务会议的议事内容,并严格遵守。
 
    (四)落实“三重一大”制度不严格问题。
 
    整改措施:(1)要求各党组成员针对市、区部署重大事项、重点工作要及时在党组会议上传达学习,并研究贯彻落实意见。
 
    (2)制订《“三重一大”制度实施细则》对于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必须严格召开“三重一大”会议集体研究决定。(3)规范下属单位“三重一大”事项必须报局党组会议研究。
 
    整改成效:已制定《局党组“三重一大”议事规则》,并严格遵守;对市、区部署重大事项、重点工作要及时在党组会议上传达学习,研究贯彻落实意见。
 
    (五)城乡规划管理滞后问题。
 
    整改措施:(1)加强规划的编制、审查、报送、跟踪、协调工作。结合此次国土空间规划的改革要求,对于7个镇的总控规和新一轮村庄规划启动修编工作,7个镇总控规将按国土空间规划要求进行修编,村庄规划结合省政府关于村庄规划的修编要求,结合美丽乡村建设、集体建设用地入市改革、农村房地一体化、乡村振兴农旅项目等实际有重点、分步骤地进行修编,确保主城区外规划科学、严谨、有序。(2)制定村规划修编工作实施方案,有计划科学地落实规划编制工作。(3)积极争取区政府解决规划编制经费问题,以顺利开展镇村规划修编工作。
 
    整改成效:(1)已启动该项工作,完成全区村庄摸底调查工作。(2)已草拟琼山区2020年村庄规划编制(修编)实施方案,已征求各部门意见,于6月17日召开了区政府专题会议,审议了《琼山区2020年村庄编制(修编)实施方案(送审稿)》,成立了该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了整体实践方向。(3)已完成全区国土空间规划APP程序的开发,为开展村庄规划整合各类资源。
 
    (六)本位主义突出,落实“放管服”改革不力,镇村规划管理体制不够顺畅问题。
 
    整改措施:(1)强化体制建设,建立规范制度,加强对各镇规划所建设管理工作,梳理镇村规划所与区住建局业务职责关系。(2)制定在编人员在乡镇规划所工作排班制度,明确工作时间、职责范围、惩罚措施等内容。(3)要求在编人员根据排班制度定期在乡镇规划所工作,充分行使村镇规划管理主体职能。对不严格落实排班制度,不按规定在乡镇规划所工作的人员按规定给以惩处。
 
    整改成效:已制定各乡镇规划所工作排班制度,每周下乡2天,合理分配镇村规划所与区住建局业务之间的工作时间。明确职责范围、惩罚措施等内容。
 
    (七)推进区农村公路五大工程三年计划建设任务(2016-2018年)缓慢问题。
 
    整改措施:(1)督促代建单位区城投公司多次约谈旅游路一、二标项目施工单位负责人,并下达督办函给施工企业及派员现场协调督办各项工作开展。(2)督促代建单位区城投公司制定倒排计划表,监督施工进展。(3)积极协调各单位落实租地、青苗等工作面提交。(4)制定方案进行影响工作面的电杆迁移。
 
    整改成效:经区委区政府、红旗镇与三门坡等属地政府联合各参建单位的共同努力,工作面基本陆续提交完成,电杆迁移基本完成,施工单位正在组织开展沥青施工。
 
    (八)镇墟改造项目进展缓慢问题。
 
    整改措施:(1)镇墟改造项目于2019年12月完成7个镇竣工验收工作。我局同时积极协调区政府、区审计局、区财政局、市发改委等部门完善项目审计结算、财务决算等工作。(2)举一反三,后续加强项目监管,积极推动项目建设,确保按工期保质保量完成建设。
 
    整改成效:已完成7个镇竣工验收工作。
 
    (九)推进农宅报建工作迟缓问题。
 
    整改措施:(1)区政府2019年下达农宅报建发证任务1500宗,截至2019年12月底,我区完成审批发证1295宗。今后将继续解放思想、强化担当意识,积极主动加强乡镇农宅报建培训指导,按照《海口市琼山区农村宅基地建房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加快审批农宅,优化审批流程、理顺各方责任。(2)压实责任,广泛宣传发动,提高村民规划意识,不断提高新建农房报建率,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区政府下达的农宅报建任务。
 
    整改成效:(1)针对农宅报建工作迟缓,制定了《海口市琼山区农村宅基地建房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简化报建流程,有效提高了我区农宅报建效率;(2)委托设计院开发了琼山区农宅报建APP程序;(3)各镇规划所已制定每周下乡2天的工作制度。
 
    (十)土地和房屋征收项目遗留问题处理不够有力,安置房项目无法办理产权证照、逾期未回迁安置等问题突出。
 
    整改措施:(1)关于红城湖延长线、高登西街贯通工程等安置房项目的房产证问题还未能解决问题:进一步剖析未能办理房产证的原因,积极协调市、区相关部门,明确房产证办理责任单位;主动做好被征收户安抚工作。目前,已代区政府拟文,要求各业主单位加快推进安置房项目产权登记工作,并要求各业主单位定期汇报工作进展,目前该文正在区政府审批中。(2)关于红城湖棚改项目逾期未回迁安置的问题:一是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积极协调各指挥部及相关部门加快确定分房方案并根据方案要求完成前期准备工作;二是根据分房方案确定的流程和时间开展分房工作;三是督促建设单位加快回迁房建设进度,争取按团购合同约定的时间完成交房工作;四是继续跟进C23-5回迁地块土地置换问题及后续出让工作;五是耐心、细致做好被征收人沟通、解释工作,及时告知回迁房建设进展和交房工作情况。
 
    整改成效:(1)关于红城湖延长线、高登西街贯通工程等安置房项目的房产证问题还未能解决问题:已代区政府拟文,要求各业主单位加快推进安置房项目产权登记工作,并要求各业主单位定期汇报工作进展,目前该文正在区政府审批中。(2)关于红城湖棚改项目逾期未回迁安置的问题:一是回迁房选房方案已初步完成编制,待C23-5回迁地块通过市政府两重一大会议审议并确定设计方案后由项目指挥部开展选房工作。二是目前各地块回迁房沙盘已按照要求布置完毕,红城湖指挥部已完成选房演练,并于9月底开始安排被征收户对现房进行现场初步踏勘。三是各建设单位正在加快赶工程进度,一期回迁房已完成首开区综合验收;D04-1(D04-1-2、D04-1-3)回迁房项目已达到主体结构30层;D05-1回迁房项目由于该地块公庙戏台于2020年7月拆除、高压线于2020年9月完成迁改,导致工期缓慢,目前正在进行地下室施工;C17-4回迁房项目除2号楼外主体结构已达地上7层,受该地块2宗军产未完成征拆的影响,2号楼尚无法开展施工;C17-1回迁房项目局部已达5层;D04-3回迁房项目已完成主体结构封顶。(3)C23-5地块设计方案已通过市资规局初步预审。我区已于11月20日发文《关于报送海口市红城湖片区棚改回迁商品房项目C23-5地块相关要素的复函》(琼山府函〔2020〕370号)给市资规局。
 
    (十一)区住建局指导不力、审核把关不严,造成全区存在34户农户危房改造不在村庄规划范围内或占用基本农田的情况。
 
    整改措施:(1)对于2户因建房用地不符合拨款条件的农户,积极跟踪整改进度,主动联系爱心企业通过企业帮扶的方式解决农户资金发放问题,减少农户负担。(2)通过多种方式积极宣传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农宅报建政策,提高危改户逢建必报的自觉性。(3)加强对危改房规划报建服务指导力度,在开工前介入对建房用地选址进行指导,对于不符合规划要求的及时责令整改,确保危改房建设符合村庄规划。
 
    整改成效:(1)对于34户农户危房改造不在村庄规划范围内或占用基本农田的情况,经市政府、区政府统筹协调,32户已经给予完善报建手续。(2)对于2户因建房用地不符合拨款条件的农户,截至目前我局与凤翔街道通过寻找企业爱心资金赞助的方式争取到赞助资金6.5万元,已全额赞助王乃鑫建房款5.5万元,剩余1万元赞助王生裕。(3)积极宣传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农宅报建政策,提高危改户逢建必报的自觉性,整改以来已经发放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宣传折页、农村危房改造相关知识书籍等1000余份。(4)在2020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各镇规划所加强危改房报建指导服务力度,目前报建工作正在有序开展。
 
    (十二)住房保障业务窗口办事效率低下问题。
 
    整改措施:(1)制定了《关于解决市民公共租赁住房窗口申请不便问题的整改工作方案》。(2)在政务大厅投放一台取号机。(3)在政务大厅门口张贴温馨提示,提醒市民在正常上班时间到政务大厅有序取号办理业务,以取号机序号为准依次办理。(4)安排专人引导市民排队取号,确保有序、公开、公正。(5)五是要求窗口工作人员提高工作效率,争取将每天的受理量从原定16件提高到25件。
 
    整改成效:目前,这个问题已整改完毕并将长期坚持。通过整改,市民群众办理业务秩序井然,不再出现凌晨三点开始排队等待的情况。
 
    (十三)不按时审批、超时审批等问题。
 
    整改措施:(1)全面剖析2018、2019年公建项目审批情
 
    况,找出审批缓慢的原因。(2)建章立制,制定公建项目审批的流程图和时间表,规范审批流程和时限。
 
    整改成效:已按政务中心规定的办结时间完成规划报建手续。
 
    (十四)审核控规修编存在慢作为。2019年,区住建局正在办理控规修编资料9个项目中,有2个项目是2018年就开始申请修编,但一年多来尚未出具审核意见,存在慢作为情况。
 
    1.美茶新村规划建设项目
 
    整改措施:严格按照《城乡规划法》《海南省城乡规划条例》《海口市城乡规划条例》及《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审查控规、村庄规划等规划,制定主城区外控规及村庄规划编制(修编)流程,规范审查流程和时限,对不符合政策要求的项目要及时一次性告知,避免企业走弯路,压实各个环节责任,确保规划审查工作依法依规,保障项目落地;针对甲子镇美茶新村建设规划事宜,我局结合《海南省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办法》和《海南省村庄规划管理条例》的要求,将该项目报区相关部门争取纳入集体建设用地入市试点,积极协调推进;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规划管理知识,多举措多办法推动项目落地。
 
    整改成效:多次召开内审会共同研究美茶新村建设规划。督促指导设计院、美茶村及镇政府根据《海南省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办法》、《海南省村庄规划管理条例》及《海南省村庄规划编制技术导则(试行)》等文件要求完善规划文本,补充相关材料,按程序申请批复该规划。2020年12月3日,区政府已经召开专题会议,要求项目规划进一步优化。待项目规划修改后上报区政府审批。
 
    2.《海口市琼山区云龙镇中心镇区C-1-37地块规划修改论证报告》(凤凰山庄项目)
 
    整改措施:制定控规审查流程图,规范审批流程和时限。同时,对我局受理的控规审查办件,形成督办机制,列表督办,每周进行督促通报,疑难问题要开会研究,确保从接到申请到出具审核意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整改成效:已于2019年11月获区政府批复《琼山区政府关
 
    于云龙镇中心镇区C-1-37地块规划修改论证报告的批复》(琼山府函〔2019〕454号)。
 
    (十五)主动担当不够。如从调取云龙镇拉菲小镇项目修编过程来看,该项目修编已处在审查阶段,区住建局作为负责审核的职能部门应该担起职能,不能把征求意见推给云龙镇政府,存在推诿责任的问题。
 
    整改措施:(1)针对云龙镇拉菲小镇项目修编工作,根据区政府要求完善相关程序后报区政府审议。(2)我局改变思想观念,主动服务企业。规划涉及征求其他部门意见的,我局主动承担,及时行文,并跟踪督促各单位尽快回复意见。云龙镇拉菲小镇项目涉及需要征求市资规局、海南省交通工程建设局、海南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等部门意见的,我局已经征求完毕,并按区领导要求通知企业完善控规成果及报建方案后一并报市政府审议。(3)举一反三,以后规划涉及争取其他部门意见的,我局主动承担,及时行文,并跟踪督促各单位尽快回复意见。
 
    整改成效:我局于2019年8月22日组织召开《海口市琼山区云龙镇休闲运动片区控规A-18-1、A-18-2、A-18-3、A-18-4地块(拉菲小镇项目)用地规划修改技术报告》论证会,经专家评议原则同意该方案。于2019年12月13日去文征询海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海南省交通工程建设局、中国民用航空海南安全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意见。2020年2月13日收到海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海南省交通工程建设局、中国民用航空海南安全监督管理局的复函;并要求设计单位按相关部门意见进行修改完善。于2020年3月3日进行批前公示(公示时间30天,2020年3月3日至2020年4月1日),按区里新的要求,督促设计单位对该项目的建筑单体、建筑平面、总平面图进行修改完善后融入控规。已初步审查拉菲小镇项目的报建方案,督促设计院按要求完善文本。
 
    (十六)主动沟通协调不够。如裕泰龙湖湾项目修编已于2019年9月29日召开专家评审会,但区住建局直到10月23日才发函向市资规局征求关于容积率的意见,同时没有安排人员跟踪,直到11月26日市资规局才回文要求提供该地块有效的批准容积率情况,拖慢了项目修编进度。
 
    整改措施:(1)我局提高服务意识,改变思想观念,主动服务企业。(2)举一反三,今后规划涉及征求其他部门意见的,我局主动承担,制定专人及时行文,并跟踪督促各单位尽快回复意见。
 
    整改成效:已经于2020年4月份获区政府批复《琼山区政府关于裕泰龙湖湾项目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的批复》(琼山府函〔2020〕93号)
 
    (十七)审批核发大东阳家具商场临时建筑规划许可证存在项目审批过程不规范问题。
 
    整改措施:(1)今后严格按照《关于临时建设工程规划审批问题的紧急通知》(海规函〔2017〕2124号)文件进行临建管控,无市政府批示要求的均不再受理审批临建项目。(2)进一步加强临建的批后管理工作,对于到期的临建项目,要主动发文告知建设单位,并去函告知综合执法部门督促建设单位自行拆除;(3)加强日常巡查工作,发现违建行为,及时函告执法部门查处。
 
    整改成效:(1)因时任主要领导符志明局长已调离区里,任市质监站站长。(2)针对大东阳临建,张伟副区长开会研究延迟拆。我局已发文要求企业自行拆除,同时发函告知执法部门予以拆除。(3)经局党组研究决定,12月7日由羊定文副局长对经办人郑邦礼进行提醒谈话。
 
    (十八)临时建筑超期使用问题突出问题。
 
    整改措施:(1)今后严格按照《关于临时建设工程规划审批问题的紧急通知》(海规函〔2017〕2124号)文件进行临建管控,无市政府批示要求的均不再受理审批临建项目。(2)进一步加强临建的批后管理工作,对于到期的临建项目,主动发文告知建设单位,并去函给综合执法部门督促建设单位自行拆除。(3)加强日常巡查工作,发现违建行为,及时函告执法部门查处。
 
    整改成效:对已经审批的所有临建项目进行自查,对于到期或已经超期的临建项目,如正茂豪庭销售中心、天街华府临时售楼处、海南凤翔蔬菜批发市场临时办公楼等,我局已经去函给建设单位,要求他们自行拆除,同时去函给琼山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督促建设单位自行拆除。
 
    (十九)城区私宅项目批后管理漏洞多。
 
    整改措施:(1)全面梳理主城区私宅14宗私宅的审批和实际建设情况,对存在加层建设和超面积建设的违法行为,立即函告区执法部门进行查处;(2)今后进一步加强私宅的批后管理工作,提醒户主要按《海口市城乡规划条例》《海口市主城区个人住宅规划建设管理办法》及时申请批后管理,即项目开工时验线、项目施工到±00验线、主体结构封顶核验、规划核实等,各个环节规划管理人员确保到场;(3)强化日常巡查工作,变被动为主动,不定时对已批在建的私宅进行巡查,对发现加层建设或超面积建设等违建行为,及时函告执法部门查处。
 
    整改成效:已对批建的所有私宅进行逐宗巡查,发现未申请批后管理和未按报建文本建设的私宅,已统一行文区综合执法局查处。
 
    (二十)2015年至2017年期间,区住保中心给市住保局聘用人员龙某好、李某辉等4人违规发放交通补助。
 
    整改措施:(1)制定还款计划,按计划要求龙泉好、符东敏、王敏继续按月退还600元/月,计划2020年内清还完成。(2)严格按照规范津补贴有关规定,进一步建立健全财务制度。
 
    整改成效:目前,这个问题正在按计划逐步落实整改。经过整改,津补贴经费实现规范化发放。
 
    (二十一)巡察期间发现,区住保中心、区征收中心等单位未严格按照省委巡视反馈、区委的整改要求进行排查,仍存在应退未退的问题。
 
    整改措施:(1)区征收中心关于违规公务加油4401.22元已全部清退;加强对公车和油卡的监管,结合工作实际情况建立车辆派遣机制、车辆调度使用台账登记制度。(2)区住保中心对于巡视巡察期间自查发现的违规加油费共22604元已全部清退,区住保中心进一步完善公务用车管理制度,落实公务用车管理责任,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加强检查监督。
 
    整改成效:目前,这个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通过整改,公务用车制度得到完善和有效执行。
 
    (二十二)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问题。
 
    整改措施:(1)组织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学习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相关制度,严格按规定开好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通知精神召开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2)民主生活会之前,党组书记对每位成员发言提纲进行严格把关,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达到红脸出汗的目的。(3)对领导班子在民主生活会上查摆出的问题,党组集体和成员个人建立整改清单,明确整改责任主体和整改时限。
 
    整改成效:班子成员通过学习《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等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相关制度,进一步增强了民主生活会的相关规定的落实。
 
    (二十三)区征收中心支部组织生活不正常,组织生活会流于形式,区房屋租赁管理所支部长期不召开组织生活会问题。
 
    整改措施:(1)区征收中心组织全体党员对《党章》《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党内制度进行认真细致的学习领会;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召开组织生活会。(2)区租赁所组织党支部班子、全体党员对《党章》《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党内制度进行认真细致的学习领会;以巡察整改为主题,建立完善租赁所党支部“三会一课”有关制度,并将“三会一课”执行情况纳入党支部抓党建工作重要内容;巡察整改期间,由党支部书记为全体党员上党课,抓好整改落实。
 
    整改成效:目前,这个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通过整改,下属党支部党建工作得到重视和加强。
 
    (二十四)落实党建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
 
    整改措施:(1)针对党组书记未把党建工作放在重要位置,由党组书记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深刻剖析原因,接受批评与自我批评。(2)制定党组书记走访下属支部党建工作计划,按走访计划加强对下属支部党建工作的督促指导。(3)牢固树立抓好党建就是最大政绩的理念,严格履行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职责。
 
    整改成效:已制定《中共海口市琼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关于开展基层党建工作走访调研活动的通知》;已开展对下属单位的实地走访,牢固树立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意识。
 
    (二十五)对党组、机关党委职责职能混淆不清,把局党组会议记录代替机关党委活动记录,把本应由局党组会议研究的“三重一大”事项却召开机关党委会议来研究审议。
 
    整改措施:(1)进一步明晰党组、机关党委职责职能。(2)规范党组、党委会议记录,由专人负责管理和记录。(3)明确“三重一大”会议研究审议范围,党组会议审议范围并严格按照议事规提请相关会议进行研究。
 
    整改成效:目前已安排专人负责党组会议记录,党委会议记录,目前两个会议纪要已分开;并制定“三重一大”议事规则。
 
    (二十六)安排非党员负责党务工作。
 
    整改措施:(1)立即组织整改,从2020年3月起由中共正式党员李小丽同志负责党务工作。(2)下一步,要求专职党务人员从严抓好机关党建工作,避免机关党建弱化,党务工作虚化。
 
    整改成效:已整改完成,党务工作在专职人员的负责下,各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二十七)区住建局机关支部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形同虚设,支委会、党小组会议记录涉嫌造假。
 
    整改措施:(1)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确保压力传导到位。(2)严格做好党委会议记录、党支部会议记录等各类党组织活动记录。
 
    整改成效:已指定专人负责做好2020年党委会议记录,会议记录得到进一步改善;指定专人负责2020年党支部会议记录,会议记录得到进一步改善;已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谈话提醒,压力传导到位。
 
    (二十八)区租赁所支部半年交一次党费,区住建局机关支部、区征收中心支部、离退休支部等党组织未按规定收缴及上缴党费。
 
    整改措施:(1)区征收中心严格按照《党章》规定,每月组织党员足额收缴党费,将每月党费收缴情况进行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2)区租赁所组织党支部班子、全体党员对《党章》《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党内制度进行认真细致的学习领会;严格按照《党章》规定,每月组织党员足额收缴党费,将每月党费收缴情况进行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3)区住建局机关支部和离退休支部严格按照《党章》规定,每月组织党员足额收缴党费,将每月党费收缴情况进行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整改成效:目前,这个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通过整改,党员按时每月足额缴交党费,党员意识增强。
 
    (二十九)区住保中心发展党员不规范问题。
 
    整改措施:区住保中心党支部于2020年2月7日召开支部大会讨论了李佳倩同志的转正申请,同意其转为正式党员,且已完善相关手续。
 
    整改成效:目前,这个问题已整改完成。通过整改,进一步规范党员发展程序。
 
    (三十)干部任免程序不够规范问题。
 
    整改措施:(1)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有关法规的学习宣传。把《干部任用条例》和干部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作为组织人事干部业务学习的重点,使负责组织人事工作的干部真正成为组工工作的“政策通”和“活字典”。(2)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的规定办事,规范用人制度,努力做到严守程序一步不偏,执行程序一步不缺,履行程序一步不错。(3)针对“2017年区住保中心任杨某为区租赁所所长(金盛元公司总经理),但区住建局党组未上会研究讨论,也未按程序要求开展考察和征求意见等工作”的问题,对相关责任人分别进行谈话提醒。
 
    整改成效:目前,这个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通过整改,严格执行干部任用的有关规定和程序,按规定、按纪律办事。
 
    (三十一)局机关混编混岗问题突出。
 
    整改措施:(1)召开党组会议集体研究,进一步优化局内部科室设置和人员配备。(2)将市政设施管理办公室和招投标备案及节能审批办公室合并设立总工办,由局在编在岗人员邝辉同志担任总工办主任。(3)重新安排局机关在编在岗人员李小丽同志担任党政办副主任职务。
 
    整改成效:已召开党组会对局内部进行分工,安排局在编在岗人员邝辉同志担任总工办主任,安排局机关在编在岗人员李小丽同志担任党政办副主任职务。
 
    (三十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严实。
 
    整改措施:(1)针对党组未认真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措施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2)组织研究制定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措施。(3)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党组会议重要议程,定期召开党组会议进行研究。
 
    整改成效:(1)研究制定了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案即:中共海口市琼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关于印发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山住建党组字〔2020〕6号)。(2)2020年6月30日由党组书记局长叶魁主持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研究部署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明确了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措施和任务。
 
    (三十三)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党组成员对职责认识模糊,运用“四种形态”不经常、不深入。
 
    整改措施:(1)各党组成员加强学习明确“一岗双责”要求,切实执行“一岗双责”制。(2)各党组成员对各自分管的部门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开展过廉政谈话和警醒教育,确保压力传导到位。(3)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充分运用“四种形态”,让第一种形态成为常态,立足于早、着眼于小,积极用足用好第一种形态,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整改成效:已组织党组成员学习《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明确“一岗双责”要求;各党组成员已对各自分管的部门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开展过廉政谈话和警醒教育。
 
    (三十四)执行工作纪律不严,干部队伍管理“宽、松、软”。
 
    整改措施:(1)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全部未签到人员进行谈话提醒,确保压力传导到位。(2)建立健全请销假制度,从严从实抓好制度的落实。(3)要求局下属各单位举一反三,认真查摆是否存在类似的问题,从严抓好作风建设。
 
    整改成效:已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叶魁对相关人员进行谈话提醒,确保压力传导到位;已制定局《内部管理制度》规范职工干部请销假。(1)已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叶魁对相关人员进行谈话提醒,共谈话提醒8人。(2)已制定印发《海口市琼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人员管理制度》,明确了工作纪律、考勤、请事(病)假等各项规定,用制度管人管事,规范干部职工请销假。(3)结合局党组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强化工作纪律,提升工作效率,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三十五)落实意识形态主体责任不到位。
 
    整改措施:(1)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重要议程。(2)成立区住建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一把手”担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其他班子成员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全面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3)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制度,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重要议程,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党组会议研究。
 
    整改成效:已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重要议程,局党组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
 
    (三十六)党务政务公开不全面、不规范。
 
    整改措施:要求区住建局、区住保中心严格按照党务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及时更新公开栏内容。
 
    整改成效:目前,这个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通过整改,细化党务政务公开流程,及时公开公示党务政务工作信息。
 
    (三十七)多处直管公房被强占问题。
 
    整改措施:(1)形成专题调查小组,查清11处直管公房侵占的具体情况,并向上级进行专题汇报,形成针对性的解决方案或措施,争取解决直管公房被强占的历史遗留问题。(2)在查清情况基础上,报上级部门同意后向确实存在强行侵占的原业主发送催告函或律师函,督促侵占公房的业主配合整改,交还被强行侵占公房。(3)对经函告仍继续强占公房的业主,报上级部门同意后拟将通过司法途径进行维权,挽回国有资产损失。
 
    整改成效:我们多次组织工作人员与忠介路21号房屋业主多次协商解决房屋被强占问题,因无法协商一致,正在草拟函件至强占人员,通过司法程序收回国有资产。
 
    (三十八)违规改变公租房配套设施问题。
 
    整改措施:通过与当事人协调,提前签订终止合同书,收回郑村惠民小区1栋1楼架空层。
 
    整改成效:目前,这个问题已整改完成。通过整改,加强公租房管理规范性文件的学习,严格公租房管理。
 
    (三十九)区租赁所、金盛元公司、金盛元物业服务公司等单位部分固定资产未登记入账问题。
 
    整改措施:(1)区租赁所、金盛元公司、金盛元物业服务公司对单位采购的办公设备及办公家具进行全面清理核实,并入账列入固定资产。(2)进一步规范单位采购设备的管理和监督,强化国有资产的管理。
 
    整改成效:目前,这个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通过整改,更加规范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四十)长期使用外聘人员负责财务和报账工作。
 
    整改措施:(1)要求童伟蓉清退重复工资11644元。(2)更换在编在岗人员担任财务和报账工作。(3)进一步完善规范单位财务和报账制度,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管财。
 
    整改成效:(1)童伟蓉已清退重复工资11640元。(2)原由符玲协助财务报账工作现已由在编在岗人员林梅育担任此项工作。(3)制定印发《海口市琼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务管理制度》,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管财。
 
    (四十一)存款账户清理不到位,大额存款长年“沉睡”。
 
    整改措施:(1)找当年负责会计工作人员了解该账户情况;(2)组织局财务人员和局法律顾问联系中行、人行、工行等相关银行,查找接管这两个破产账户的银行,弄清这两个账号情况,要求相关银行配合我局对账户进行清理。(3)组织开展全面排查,认真查摆是否存在其他的僵尸账户,并及时清理。
 
    整改成效:(1)找到时任会计吴明了解该两账户情况,他表示这两个账户主要是存放工程项目竣工保证金,我局当年也多次追缴这两账号存款但无果;(2)经我局财务人员到中国人民银行海南省分行和中国工商银行琼山支行查询,了解到该两账户是1993年我局在原琼山市永祥信用社开设,用于存放我局工程项目保证金,1995年我局财务会计曾申请将该款项转入工商银行,但该信用社不同意,一直拖到1998年该信用社破产,破产后由中国工商银行接管清算,但当年国家只拨钱赔付私人储蓄户账户,所有的公户均没有进行核算赔付。(3)经开展全面排查,未发现我局存在其他的僵尸账户。
 
    (四十二)违规冲账报销问题。
 
    整改措施:(1)清退区住建局清退以购买办公用品等名义虚开发票用于冲账报销日常接待、工作人员误餐的7600元。(2)要求区规划所以购买矿泉水、茶叶、饮料,以及通过劳务费、文印费、办公耗材等各种名目虚开发票用于冲账报销接待用餐等费用,涉及金额56888元进行清退。(3)完善财务制度和办公室采购制度,严格把关,杜绝一切冲账行为。
 
    整改成效:(1)区住建局以购买办公用品等名义虚开发票用于冲账报销日常接待、工作人员误餐的7600元已清退上缴国库。(2)区规划所已将需清退的款项56888元上缴至国库。(3)已制定印发《海口市琼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务管理制度》、《海口市琼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采购管理制度》,严格落实财务支出和采购各项规定,杜绝一切虚开发票冲账行为。
 
    (四十三)私车公养问题。
 
    整改措施:(1)局机关要清退私车报销燃油49402元;区规划所要清退私车报销燃油167413元;区公路站要清退私车报销燃油4349.66元;区质监站要清退私车报销燃油11295元;区住保中心要清退私车报销燃油22603.31元,要清退私车公养报销费用4425元;区土地和房屋征收服务中心要清退公务加油4401.22元。(2)要建章立制形成长效监管机制,完善车辆调度使用台账登记制度、公车加油卡管理使用制度,严禁私车公养。
 
    整改成效:(1)经清查核实,局机关已清退私车报销燃油49402元,区规划所已清退私车报销燃油167413元;区公路站已清退私车报销燃油4349.66元;区质监站已清退私车报销燃油11295元;区住保中心已清退私车报销燃油22603.31元、清退私车公养报销费用4425元;区土地和房屋征收服务中心已清退公务加油4401.22元。(2)制定了《海口市琼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车辆管理制度》,完善公务用车管理长效机制,杜绝发生私车公养现象。
 
    (四十四)政企不分,未按要求落实企业脱钩管理问题。
 
    整改措施:(1)草拟《关于解决海口市琼山区房屋租赁管理所事企剥离及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等历史遗留问题工作实施方案》,将金盛元公司剥离纳入解决遗留问题工作方案重点研究解决。(2)于5月27日、5月29日分别到龙华区、美兰区充分借鉴海口其他市区租赁所改革经验成果,进一步推动琼山租赁所与金盛元公司脱钩,实现政企分离,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难题。(3)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对政企分离有关法律问题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整改成效:因该项工作涉及历史遗留问题多,目前正在稳妥落实推进。下一步,我局将在汲取海口市其他两区成功改制的经验上,进一步修改完善《关于解决海口市琼山区房屋租赁管理所事企剥离及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等历史遗留问题工作实施方案》初稿有关内容后,呈报区委区政府研究协调解决。
 
    (四十五)区租赁所存在虚列名目滥发津贴补贴、违规加油、报销外地发票等违规行为问题。
 
    整改措施:(1)区租赁所成立专项整改小组,查清滥发津补贴、违规加油、报销外地发票的具体明细,含金额、时间、内容等事项,形成针对性的解决方案或措施。(2)进一步规范租赁所财务报销流程,加强财务报销管理。
 
    整改成效:目前,该问题已整改完毕,针对区租赁所滥发津补贴、违规加油、报销外地发票等问题,清查并退回违规资金39129元,分别为:同一天超额加油费3210元;超额发放降温费14400元;超额包干补贴4200元;茶叶费1184元;退回2013-2016年油费16135元。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四十六)区租赁所存在多个银行账户问题。
 
    整改措施:区租赁所经对开设的银行账户进行全面核查,目前已于2020年5月23日、27日分别撤销2个帐户,剩余11个账户为金盛元公司万景峯等项目合作方为银行贷款、合同签订、保证金账户、工程进度款及供材等以金盛元公司名义开设的银行账户,待该项目完成后一并撤销。
 
    整改成效:区租赁所多个银行账户,目前已撤销账户2个,分别为是光大银行账,账户号为:39370188000090666;兴业银行:622010100100260971。剩余11个账户因工程项目未完成,需要保留,待万景峯等项目完成后一并撤销。
 
    三、巡察移交问题线索处置情况及信访件办理情况
 
    对移交的2件问题线索,3件信访件,按照“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的要求,建立台账、优先办理、专人跟踪、严格把关。截至目前,巡察移交问题线索2件,其中,谈话函询1件次,初步核实1件次,澄清了结1件次,诫勉谈话1人。巡察移交信访件3件,已办结3件。共退回公款支付手机费用1837.3元。
 
    四、需继续整改的问题和继续查办的问题线索、信访件
 
    巡察反馈的“推进农宅报建工作迟缓问题”“土地和房屋征收项目遗留问题处理不够有力,安置房项目无法办理产权证照、逾期未回迁安置问题”“多处直管公房被强占问题”“政企不分,未按要求落实企业脱钩管理问题”“区住保中心给市住保局聘用人员龙某好、李某辉等4人违规发放交通补助问题”“推进区农村公路五大工程三年计划建设任务(2016-2018年)缓慢”“存款账户清理不到位,大额存款长年沉睡”“区租赁所存在多个银行账户问题”“临时建筑超期使用问题突出”等12项问题,因涉及部分工作属长期性工作,目前暂未完成。目前我局已针对这12项问题制定整改措施,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巡察移交信访件3件,已办结3件。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经过三个月的集中整改,我局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的成效。下一步,区住建局党组将深入贯彻区委关于巡察工作的重要安排部署,注重标本兼治、把我局巡察整改工作推向一个新台阶。
 
    (一)层层压实工作责任。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和中央12号文件中精神,坚持以上率下,层层压实责任,真抓真管、真管真严,督促下属各部门切实担负起整改责任,把责任压实到岗、传导到人,以严格的责任到位推动巡察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二)持续坚持问题导向。对已完成整改的,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深化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基本整改到位的,按照工作计划加快推进,确保在计划时间内整改到位;对需要长期整改的,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紧盯不放、常抓常议,明确进度、定期督办,确保件件有着落。
 
    (三)强化巡察成果运用。把巡察整改落实作为推动中心工作的重要动力,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净化党内政治生态结合起来,与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和中央12号文件精神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结合起来,切实把巡察成果转化为巩固提升城乡规划建设、巩固危房改造攻坚成果、加快老旧小区改造、推动我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为加快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提供坚强保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65898983;邮政地址:海口市琼山区惠民路1号426房,邮政编码:571199;电子邮箱:hkqsjs@163.com。
 
    中共海口市琼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
 
    2020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