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层层压紧压实整改责任 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2020-09-09 11:27:08  作者:吉曼妮  编辑:蒋健 来源:海口日报   点击:

       近年来,海南省海口市委把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进一步压实整改责任、推动全面整改、用好巡察成果,着力发挥了巡察“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作用。截至目前,十三届市委已开展9轮巡察,共对77个单位进行了“政治体检”,发现并反馈问题2660个,已整改2266个,整改率达85.2%;移交问题线索602件889人,已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问责448人次,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1人次,查处市管干部20人。

       一、以压实责任为基础,明确落实整改任务。

       一是建立巡察反馈标准化流程。问题突出的单位由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带队反馈,传导整改压力;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出席分管单位的反馈会议,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认领整改任务,督促整改落实;实行“六方会签”机制,即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分管市领导、巡察组组长、市纪委监委联系监督部门负责人、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负责人、被巡察党组织负责人在反馈移交材料签收单上签字背书,压紧压实各方责任。二是清单管理强化整改责任。对巡察发现的问题和问题线索进行“清单化”管理,分别制定立行立改问题清单、问题清单、意见建议清单以及问题线索清单等4个清单,确保移交的“政治体检单”清清楚楚、明明白白。三是建立巡察情况通报机制。向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通报分管领域巡察情况,推动解决存在的问题;向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有关职能部门移交巡察有关材料,帮助精准把握被巡察党组织政治生态,促进深化改革、完善制度。四是集体约谈扩展巡察成果。对巡察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由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巡察整改集体约谈会,将约谈范围扩大到与被巡察党组织职能类似的相关部门,共约谈各级党组织负责人3次124人次,要求对照自查自纠、举一反三,各单位自查发现并整改问题763个。五是“4+1联审”确保整改到位。对被巡察党组织整改情况实行“4+1联审”,被巡察党组织整改报告先经市委巡察组、市纪委监委联系监督部门、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以及分管市领导等四方审核把关同意后,再经市委巡察办进行形式审核、确认不缺项漏项后,方可进行党内通报和社会公开。截至目前,“4+1联审”共对55个被巡察党组织的整改报告提出修改意见132条。

       二、以见底清零为目标,强化督促检查工作。

       一是整改督查常态化。市委巡察机构建立市委书记点人点事台账,并对整改情况全程跟进、督促落实;派员参加由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牵头成立的巡察整改督查组,对被巡察党组织整改落实巡察反馈问题和意见建议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共发现被巡察党组织推动整改不力问题14个,对44名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二是“回头看”有针对性。对巡察发现问题较为突出的党组织,不定期开展巡察“回头看”,先后对市教育局党组、市发改委党组落实巡察整改的情况进行“回头看”。通过对发现的问题进一步深挖细掘,发现并严肃查处了多起违纪违法案件,党纪政务处分5人,组织处理2人,充分彰显了巡察“回头看”的震慑力。

       三、以用好成果为重点,建立常态化长效机制。

       一是坚持立行立改见实效。立行立改事项均先征求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意见,经领导小组领导同志审批后再移交办理,取得较好的效果。如,部分单位对党员未及时、未足额缴交党费问题进行立行立改,补缴党费16.45万元;对违规聘用人员问题进行立行立改,清退172人;对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进行立行立改,清退1657.89万元。二是坚持成果运用谋长效。将巡察整改情况纳入市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市管领导干部述责述廉的重要内容,形成13个量化指标,累计对34个被巡察党组织落实巡察整改工作进行评价。市委组织部针对个别单位领导班子不团结、内部管理混乱等问题,提请市委进行了调整优化;同时,针对巡察发现的党建和选人用人问题,开展4次基层党建巡回检查,覆盖648个基层党组织,提出整改意见1200多条。市委巡察办严把选人用人征求意见回复关,复函78件850人次,提出意见建议12条,均被市委采用,有效防止“带病提拔”。巡察还推动被巡察党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建立健全制度360项,巡察治本作用逐步显现。三是坚持纪巡联动聚合力。制定《海口市贯彻<关于建立健全“纪巡一体化”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的实施办法》,按照巡察期间跟进监督、巡察反馈后整改监督、巡察成果运用等要求,市委巡察机构与市纪委监委共同谋划推动抓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共召开线索会商会议21次,相关监督检查室和派驻纪检监察组向巡察办通报开展巡察整改日常监督情况报告14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