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纪委常委会(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
2020-03-19 10:38:03  作者:  编辑:蒋健 来源:   点击:

       3月18日下午,海口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冯汉芬主持召开市纪委常委会(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中央、省、市有关会议精神。市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市委直属机关纪检监察工委书记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中央纪委办公厅《纪检监察信息(第10期)》、省纪委办公厅《关于认真学习贯彻〈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的通知》、省委办公厅《省直机关党组讨论和决定党员处分事项工作程序规定(试行)》、何忠友同志在全市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精神。

       会议指出,《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对各级党委(党组)如何落实主体责任,如何追究责任进行归纳和总结,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健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的重要举措。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学习,全面掌握、深入领会《规定》的重要意义、框架要素、基本要求。各监督检查室、派驻纪检组要在加强日常监督管理上下功夫,切实抓早抓小,督促各级党组织以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的政治担当,扭住责任制这个“牛鼻子”,不折不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会议强调,各支部要原文传达学习中央纪委办公厅《纪检监察信息(第10期)》通报的内容,深刻汲取教训,结合通报的案例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补足工作短板,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增强政策把握以及依规依纪依法履职能力,不断提高监督执纪能力水平。

       会议要求,要按照中央纪委、省纪委要求抓好《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的贯彻落实,细化各项规定、流程,将《规则》学习宣传、贯彻执行、监督检查等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安排部署,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及时调整与《规则》不一致、不适应的业务环节,确保《规则》的贯彻执行高效、有序。

       会议指出,要切实加强学习《省直机关党组讨论和决定党员处分事项工作程序规定(试行)》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在全市开展对《规定》的广泛学习。要认真执行《规定》的要求,做好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工作规则等规章制度中与《规定》精神冲突的相关条文的修订工作,同时对不再适用的相关规章制度要及时废止并按程序报备。

       会议要求,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何忠友书记“坚定信心决心不动摇,咬定目标任务不松劲,全力以赴决战攻坚,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的要求,党风室要牵头抓好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各监督检查室、派驻纪检组要督促各级党组织扛起脱贫攻坚主体责任,负责、守责、尽责,对脱贫攻坚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紧抓不放,紧盯工程项目建设、资金拨付使用、帮扶责任落实等重点领域和环节,从严查处贪污侵占、吃拿卡要、虚报冒领、优亲厚友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