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 擦亮派驻监督探头
2020-03-19 11:12:35  作者:  编辑:蒋健 来源:   点击:

       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强调,完善派驻监督体制机制,研究完善派驻机构工作制度,健全派驻机构与地方纪委监委协作机制,探索以上级纪委监委派驻形式强化对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监督的有效机制,逐步扩展垂直管理单位和部分以上级管理为主单位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试点。

日前,河南省焦作市纪委监委围绕派驻机构履职情况进行了调研。

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职基本情况

目前,焦作市纪委监委在市直党和国家机关设立30家派驻机构;在市属2所大专院校设立监察专员办公室,与高校纪委合署办公。市纪委监委制定派驻机构与监督单位主要负责人会商沟通制度、派驻机构参加重要会议和开展“三重一大”日常监督、派驻监督与巡察监督沟通对接等12项履职依据,以及派驻纪检监察干部绩效考核、八小时以外监管、请销假报备等监督管理制度,全方位督促和保障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充分发挥探头作用。

2019年,焦作市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发挥近距离常态化监督优势,共监督“三重一大”事项1735项,下发纪检监察建议、工作建议204份,推动问题整改511项;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加大问题线索核查处置力度,共处置问题线索252件,谈话函询60人(次),初核问题线索175人(次),同比分别增长20%、137%、1.7%。(见上图)

调研发现的问题

层层压实责任有盲区。调研发现,派驻纪检监察组压实监督单位本级机关主体责任措施比较实,相关单位班子成员和部门负责人履行“一岗双责”责任意识较强,但是向监督单位二级机构传导管党治党责任压力不够,统筹、督促二级机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任务的工作不够深细,一些单位的二级机构违纪违法问题多发。

日常监督工作有短板。派驻机构开展日常监督作用发挥不够,特别是实施政治生态画像、对“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手重点监督等工作还不精细。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巡察监督工作贯通不够,还未形成常态长效的衔接机制,影响派驻监督效果。

发现处置问题的能力有待提升。派驻纪检监察组发现问题的有效方法不多,问题线索处置力度有待加大,与减存量、遏增量的任务不完全适应。2019年,37%的派驻纪检监察组没有办理过初核件,还有的纪检监察组受理信访举报后没有进行及时处置。(牛书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