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东法院开庭审理被告人付某国等33人恶势力犯罪集团一案
2019-12-31 10:08:37  作者:  编辑:蒋健 来源:   点击:

微信图片_20191230173921

12月27日上午,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被告人付某国、惠某龙、陈某仁等33人恶势力犯罪集团一案。

微信图片_20191230173918

公诉机关指控,自2008年以来,被告人付某国伙同惠某龙、符某良等人以暴力、威胁、恐吓、敲诈、哄闹、聚众造势等手段,非法抢占他人租地,阻挠他人种植毛豆,指使他人用把地机将已播种60余亩的毛豆犁平,造成他人经济损失,其中,被告人刘某未经有关主管部门许可,擅自滥伐树木,活立木蓄积量为19.3761立方米,数量较大,严重破坏了他人生产秩序,更有甚者,为了发泄情绪,逞强耍横,随意殴打被害人,在当地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因案件社会影响较大,案情疑难复杂,乐东法院高度重视,由该院党组成员郭仁东担任审判长,与刑事审判经验丰富的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审理案件。为保障庭审的顺利进行,乐东法院在庭前进行了周密部署,并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同时向全省法院系统借调70名多名法警参与押解、值庭和安全保卫工作。

微信图片_20191230173915

庭审过程中,法庭主持控辩双方围绕指控事实进行了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并充分听取被告人最后陈述。整个庭审过程规范有序,既充分彰显对涉黑涉恶案件打击力度,又确保按照法定程序查清每起犯罪事实,体现了审判活动的公平公开公正。

为进一步确保庭审活动公开透明,乐东法院邀请了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及县委政法委、县检察院、县公安局等单位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同时被告人亲属代表和部分社会群众约200人也到场旁听,整个庭审过程公平、公正、公开。本案将在合议庭合议后择期进行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