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推动监察机关依法接受监督 省监委聘请15名特约监察员
2019-08-28 15:03:39  作者:  编辑:蒋健 来源:   点击:

8月27日,省监委在海口召开第一届特约监察员聘请暨培训会议,优选聘请15名特约监察员。特约监察员将履行好监督首要职责,切实推动监察机关依法接受民主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蓝佛安出席会议,为特约监察员颁发聘书并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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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强调,作为省监委由外部引进的"裁判员"和"监督员",特约监察员要履行好监督首要职责,重点监督纪检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职、道德和作风情况。要发挥好参谋咨询作用,加强对全面从严治党重大理论、政策、实践问题的学习研究,参与重大决策论证、重要课题研究。要发挥舆论引导作用,宣传党和国家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及取得的成效。要加强自身建设,以对党负责、对事业负责的态度,切实履行好职责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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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佛安同志为省监委第一届特约监察员颁发聘书

蓝佛安指出,纪检监察机关要搭建活动平台,让特约监察员参与到纪检监察工作中。要完善工作机制,及时收集整理特约监察员的意见建议。要加强日常管理,注重了解特约监察员日常工作和思想情况等,为特约监察员履职尽责创造条件、提供保障。希望特约监察员们能够发挥表率引领作用,敢于担当、敢于碰硬、扎实工作,切实履行职责使命,为推动全省纪检监察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海南自贸区自贸港建设作出应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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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约监察员代表发言

会后,通过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参观省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等方式,对特约监察员进行了集中培训。

 

海南省监察委员会关于聘请第一届特约监察员的决定

 

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充分发挥纪委监委合署办公优势,推动监察机关依法接受民主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和《海南省监察委员会特约监察员工作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海南省监察委员会决定聘请王伟、吉小妹(女)、羊风极、关亚丽(女)、刘国良、李进华、吴胜川、张慧(女)、陈洪、陈飘、周元(女)、郑进方、罗素兰(女)、袁蒋淼(女)、黄东爱(女)(以姓氏笔画为序)为海南省监察委员会第一届特约监察员,聘期至2023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