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之城 造福人民
2019-09-03 15:06:43  作者:  编辑:蒋健 来源:   点击:

“城市是人民的,城市建设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让群众过得更幸福。”

——2019年8月2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甘肃省兰州市考察时的讲话

建设人民之城,就要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这是新时代关于城市建设的本质定位,其中渗透着马克思主义的思想方法及其科学运用,对于当今加强城市建设具有重要的规范作用特别是方法论指导意义。

建设人民之城要坚持讲求科学与人民主体地位的统一。

建设人民之城首先要讲求科学,即建城的理念、认识、思想或理论要正确,要符合客观规律;而且要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因为,城市建设说到底就是把其建成人民的城市,既关乎城市形象,更关系到群众的生活质量,体现着我们党的政治追求、发展理念和民生目标,唯有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方可达到预期的效果。

坚持讲求科学与人民主体地位的统一,最重要的就是要做到如下三点:第一,从出发点上说,必须以尊重客观规律为前提,确立起为人民而建设的理念。所有领导人都要避免搞主观随意性,也要摆脱“政绩工程”或“形象工程”的影响,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第二,从依靠力量来说,“市民是城市建设、城市发展的主体”,要聚人民群众之力来建设人民之城,“尊重市民对城市发展决策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必须深入到人民群众中开展调查研究,特别要注意倾听其中独特的呼声或建议,以利于形成科学的集中。第三,从最终成果的享受来说,必须体现和落实建设人民之城的初心,让人民共享成果,增强人民的实际获得感。要给予人民以更舒适的人化自然,更富足的经济文化条件,更民主且自由的政治生活,更和谐而公正的社会交往。

建设人民之城,要坚持尊重实际与发挥主观能动性的统一。

建设人民之城首先是一种实践或行动,必须尊重客观实际和客观条件,不能搞主观随意性;但它同时又是一种对现实的能动创造或改造,所以需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以最大的努力去实现预期的目标。习近平总书记非常重视并强调规划先行的理念或原则。他指出,“城市规划在城市发展中起着重要引领作用”,强调“规划科学是最大的效益,规划失误是最大的浪费,规划折腾是最大的忌讳”。

坚持尊重实际与发挥主观能动性的统一,最重要的是抓好三个环节:一是要明确建设的根本目标定位,既要符合实际,又要体现主观努力,那就是要建设人民最佳居住环境并有利于充分发展的城市。二是要明确建设的水平定位,就是在全国乃至全世界居于什么样的地位或状态。由于各具体城市的实际情况不同,所以要确立不同的、甚至具有层次差别的水平定位,但都必须充分挖掘自身发展的可能性。三是要明确建设规划或设计的具体实施,以确保既定目标的最终贯彻落实。首先,要按照建设目标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具体实施方案或计划;其次,要“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避免出现违背原来目的的随意歪曲或篡改;再次,随时根据检查反馈的实际情况,调适和完善既成的实施方案或计划,确保城市建设沿着正确的轨道前进。

建设人民之城,要坚持矢志改革与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统一。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改革是循序渐进的工作,既要敢于突破,又要一步一个脚印、稳扎稳打向前走,确保实现改革的目标任务。”建设人民之城,要坚定不移地推进改革创新。但改革对于现实事物不是一种“一步登天”的改造,而是由量变的积累而逐步引起质变的过程,需要保持渐进的、连续的努力;它也不是对现实存在的完全抛弃或否定,而是要持续不断地实现“扬弃”的过程。

制定建设城市的规划,既要有改革创新意识,自觉融入现代元素,融入新时代社会发展的要求,融入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又要在现实基础上持续推进,尊重历史传承的客观规律,注意延续城市历史文脉,保护和弘扬传统优秀文化。在具体实施城市建设中,主要领导人或决策者既要根据以往实践过程所出现的不足和实际情况的新变化,调整和完善既定的建城目标和规划;又要尽可能避免因追求“改革创新”,而随意地改变建设的总体思路。我们不但要提倡“功成必定有我”的责任担当,树立“功成不必在我”的崇高境界;而且要鼓励人们乐当成功的铺路石,并自觉弘扬习近平总书记所赞颂的“滴水穿石”之“水滴”的精神,即“在牺牲的瞬间,虽然未能看见自身的价值和成果,但其价值和成果体现在无数水滴前仆后继的粉身碎骨之中,体现在终于穿石的成功之中”。

建设人民之城要坚持重塑文明与加强社会治理的统一。

我们要建设的人民之城,是现代文明城市。今天强调重塑文明,其意义就在于确立新时代更高的城市文明建设的目标,总结经验教训,扬长避短,从整体上推进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和生态文明的协调发展。与此同时,还要转变城市政府职能,从“划桨人”转化为“掌舵人”,不断增强城市的宜居性和新时代特色。

新时代对城市文明建设提出更高要求,但现实中却存在着各种各样不文明的现象,唯有通过加强社会治理方可得以解决。

第一,建立健全促进城市文明建设的规范、监督和奖惩机制,确保重塑文明的目标和任务得以贯彻实施。

第二,加强社会治理要注意抓“两头”促“中间”。首先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些“关键少数”的带头作用,又要抓住最基本的生产和生活的主体,即广大人民群众。从文明建设的内容来看,既要抓理论、信念、理想的学习、宣传、教育,又要抓生活、生产、交往中言行习惯的养成。

第三,加强城市的社会治理要从关键领域着手。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关键是十二个字:衣食住行、生老病死、安居乐业。”要解决这个关键问题,当前特别需要推动城市经济发展,为解决这个关键问题奠定物质基础;需要发展社会保障事业,“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上不断取得新进展”;需要有效调节房价,扩建各类保障房,确保 “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需要加强生态治理,为提高人民生活质量提供重要保障,最终不但“让城市融入大自然”,而且“把好山好水好风光融入城市”,使城市“再现绿水青山”,让居民“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

(郑又贤 作者系福州外语外贸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