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心”办了错事
2019-07-10 15:11:55 作者: 编辑:蒋健 来源: 点击:
“我原本是想为村集体做点事,没想到却受了处分。通过加强对党纪条规的学习,我觉得自己一点也不冤枉,以后再也不会犯这样的错了……”6月21日,瑶圩乡锁桥村村委会主任李细发在其处分决定宣布会上作出检讨。
事情还得从去年的一次审计说起。2018年12月,东乡区纪委监委接到区审计局移交的问题线索,反映李细发在购有商品房的情况下,仍然申报并获得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资金1.25万元。区纪委监委将有关问题线索交由我室进行初核。
接到任务后,我和同事连夜对问题线索进行研判,最终决定兵分三路:一路进一步梳理审计部门移送的问题线索,一路到有关部门调阅相关资料,一路则深入该村了解情况。
在掌握相关证据后,我们决定找李细发谈谈。
“去年你们村所有的危房改造户名单你都清楚吧?是否都经你办理?有没有发现违规的情况?”李细发刚一落座,我们就连着问了几个问题。
“都记着呢!每一户危房改造户我都上门核实过。因为工作认真,乡里领导夸我好几次呢!”李细发言语中透着些许骄傲。
“请问你在县城是否购有商品房?什么时候买的?”我紧接着问道。
“对,2011年买的。”李细发说。
“那去年为何还申报了危房改造项目?”我话题一转,抛出关键问题。
“这个……没有的事……”李细发脸色一变,支支吾吾地说,“我是老党员,知道扶贫款一分一厘都不能占,这点觉悟还是有的。”
“那你解释一下这份申请表是怎么回事?”随后,我们将一份危房改造申请表复印件放到他面前。
“这……”李细发看到申请表上面赫然写着他的签名,顿时变得语无伦次起来。
据李细发交代,该村去年新建办公楼存在资金缺口,他便动起了歪脑筋。他认为危房改造工作牵涉面广、资金量大,也不易被人发现,便以自己的名义申请了危房改造项目。他是村委会主任,各种手续都是经他的手,申请很快通过了。
随后,李细发将得到的1.25万元危房改造项目资金取出,缴入乡村财务核算中心账号,用于办公楼建设。
“当时我想,这样做是为村里办好事,钱又没落入我个人口袋,即便组织发现,应该也不会处理我。”李细发表示。
根据调查结果,今年1月,经东乡区纪委监委研究决定,给予李细发党内警告处分,收缴违纪款,并在全区通报曝光。同时,东乡区纪委监委督促区民政、财政等部门,对全区16个乡镇(场)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申报情况进行集中核查,严防此类问题发生。
(肖建华 作者单位:江西省抚州市东乡区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