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处分决定成为一面镜子
2019-06-26 09:37:37  作者:  编辑:海南网台  来源:   点击:

近日,广东省化州市纪委监委在石湾街道办事处召开会议,对涉案金额高达8700余万元的石湾街道非法用地案宣布处分决定。

2018年,化州市纪委监委严肃查处了石湾街道非法用地案。石湾街道党委原书记,时任化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陈志通和石湾街道土地储备及项目开发办公室主任潘友胜被立案审查调查,石湾街道分管领导、村镇建设所、国土资源管理所、派出所负责人涉案。此案陈志通、潘友胜2人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石湾街道党委副书记梁某等5人被给予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石湾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洪某某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教训十分深刻。处分决定宣布会上,化州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向石湾街道党委、石湾街道办事处党支部全体党员干部和受处分人宣布涉案人员的处分决定。

“由于石湾圩新农村建设开发和违规发放建设规划土地证一事,在社会上造成很大的影响,我作为分管领导,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在此我怀着十分愧疚、懊悔的心情作出深刻的检讨。”洪某某哽咽着说。

“这起非法用地案,街道办有几名党员干部涉案,我感到非常痛心。这次宣布处分决定,也给我们上了一堂深刻的纪律教育课,我们街道全体党员干部将认真吸取教训,引以为戒!”石湾街道现任党委书记则结合案件通报情况,深刻剖析在落实主体责任和干部教育管理上存在的不足和短板,表示要认真对照检查整改。

随后,化州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对该案的违纪特点和处理依据进行分析,通报了纪律审查过程,并提出整改要求。

纪律的权威必须维护,处分决定的宣读必须保持严肃性。化州市纪委监委制定《关于加强和规范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工作的实施意见》,对处分决定的送达、宣布、回访、监督等关键环节工作予以明确和规范,让每一份处分决定都成为党员干部的一面镜子。从过去简单的宣读一份处分决定,升级为“宣布处分决定、案件剖析明纪、被处分人员检讨、党员谈认识、党组织负责人作整改表态”等有章可循的纪律教育课,进一步维护了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实现案件审查调查“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效果。

处分决定不是案件审查调查的“句号”。“每一份处分决定都让人心痛!党员干部必须认真从中深刻地吸取教训!”化州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说。(本报记者 罗有远 通讯员 永召 金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