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中央扫黑最新动员令 打掉“官伞”、“警伞”、“庸伞” 附海南举报电话
2019-03-27 14:53:00 作者: 编辑: 来源: 点击:
中央扫黑除恶第二轮、第三轮督导工作动员培训班27日在京开班,11个督导组的组长、副组长、成员参加“强化训练”,为正式开展督导进行“充电准备”。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长郭声琨出席开班式并讲话。中央政法委秘书长、全国扫黑办主任陈一新就督导工作作具体部署。
截至2019年2月底,全国共打掉涉黑组织1461个;依法起诉涉黑涉恶犯罪案件12676起、69544人;一审判决涉黑涉恶犯罪案件5561起、32663人,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得到沉重打击,社会治安得到有效净化,党风政风社会风气进一步好转。
聚焦政治站位,在推动强化担当、压实责任上求突破。要通过督导,压实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的第一责任,压实各级政法机关主要负责同志的直接责任,压实相关部门和单位齐抓共管的责任,形成强大工作合力。
聚焦案件办理,在推动依法打击、除恶务尽上求突破。要把打伞破网作为督导主攻方向,确保线索没见底不罢休、案件没查透不放手,推动各地打掉“官伞”、“警伞”、“庸伞”。要抓住一批见黑见“伞”不见财的典型案件,分析原因、查找问题,推动各地抓捕涉案人员与清查涉案财产同步进行、深挖犯罪线索与深挖利益链条同向发力,彻底摧毁黑恶势力经济基础。
聚焦综合施策,在推动固本强基、标本兼治上求突破。专项斗争能否取得全面胜利,在于打击处理的战果,在于行业整治的效果,在于固本强基的成果。各督导组要围绕“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要求,重点督查各地各有关部门是否把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放在重要位置来抓,是否有效开展重点行业日常监管、重点地区排查整治、重点人群动态管控,是否对案件集中多发、问题突出的行业、领域采取超常措施实施重点整治。
要把基层组织建设作为督导重点,查一查县乡两级是否持续整顿软弱涣散村居党组织,是否加强村居“两委”候选人联审把关,是否开展村居“两委”换届“回头看”,对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等问题的村居干部进行清理,切实推动把基层基础夯实筑牢。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重点打击11种黑恶势力:
2.长期垄断地方某一领域的经济资源(如垄断砂石经营,垄断交通线路,垄断港口、车站搬运勤杂业务等),获取巨额经济利益的黑恶势力;在工程招标与施工过程中非法垄断经营、恶意竞标、强揽工程、强迫交易、破坏经济秩序的黑恶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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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长期参与暴力拆迁、侵害农民利益的黑恶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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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逐条,“扫黑除恶”的对象囊括黑恶势力组织成员、涉案企业主、“村痞乡霸”以及为黑恶势力提供“保护伞”的党政干部、政法干警等。相关涉案人员如果还抱有侥幸心理,指望“砸钱平事”不是明智的选择,因为这次对“保护伞”要一查到底,你要砸钱的对象可能早已被列为打击对象。对比党的十八大以来的“反腐风暴”之态势,“扫黑除恶”也绝不会半途而废。
“扫黑除恶”是党的十九大以来,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
涉案人员不要抱有侥幸心理,做好心理准备,对自己的行为做到心中有数,尽早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
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举报方式:
1、公安部
信箱:北京市邮政19001号信箱
电话:010-12389
2、海南
信箱: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滨涯路9号海南省公安厅扫黑除恶办公室
电话:0898-68835278
电子邮箱:hnsgatshcebg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