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海口市房屋征收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2018-07-31 11:00:18  作者:  编辑:海南网台  来源:   点击: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7911日至1031日,市委巡察组对中共海口市房屋征收局党组进行了巡察。323日,市委巡察组向中共海口市房屋征收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424日,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代表市委集体约谈了中共海口市房屋征收局党组书记冯本彦等同志,指出问题,言明责任,传导压力。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成立领导小组,严密制定整改措施方案。市委巡察二组323日上午我局党组进行反馈后,局党组高度重视,立即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冯本彦任组长,党组成员林宇王辉任副组长,各处室主要负责人任成员。当天上午散会后,局党组成员针对巡察发现问题逐条认真消化吸收,分析问题原因。当天下午,又第一时间召开局党组巡察整改专题扩大会议,细化整改任务,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同时根据市委巡察集体约谈会议精神,局党组多次进行再梳理、再研究、再分析再落实,不断充实完善整改措施,进一步明确了整改措施、目标、时限、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二、强化督查检查,切实做到敢于揪住问题不放。为推动巡察整改任务落到实处,早在市委巡察二组进驻我局党组开展巡察期间,我局党组主动面对问题,对巡察发现和反馈的问题,立即分析研究原因,切实做到敢于碰硬、立行立改、边查边改。巡察反馈会结束后,局党组印发了整改方案和整改责任清单,安排专人跟踪检查和督促,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多次组织人员到相关处室及棚改指挥部开展检查、监督和督导,对照整改清单一一对照检查,确保巡察反馈问题事事有回音、条条有整改、件件有落实,并将责任落实到人。巡察反馈问题20个,已整改落实20个,整改落实率100%;反馈意见建议16条,已落实16条,落实率100%。

  三、坚持问题导向,全方位扎紧扎密制度的笼子局党组除了抓好巡察反馈具体问题的整改以外,还按照市委巡察集体约谈会议精神以及市委组织部、巡察组、巡察办的要求,结合省委巡视反馈的问题,举一反三全面深入地对局党组、局党组书记、局党组成员、基层党组织在执行党章党规,遵守党的纪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以及棚改工作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剖析,并注重从制度建设层面抓好长效机制建设。自巡察以来,我局已先后制定和完善党组议事规则、党组工作规则、局务会议事规则、中心组学习计划、请(休)假制度、公务车使用管理制度、全市棚改项目监督管理规定、全市棚户区(城中村)改造若干规定、棚改项目资金使用监督管理制度、全市棚改项目指挥部岗位职责等各项规章制度18项并印发实施,有力推动了我局巡察整改和其他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

  四、以党建为抓手,切实把“两个责任”扛在肩上。我局党组以本轮巡察为新起点,以抓党建促进各项工作开展。自市委巡察以来,局党组牢固树立“抓党建就是最大政绩”的理念,始终把党建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部门抓落实。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抓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第七次党代会、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海南和“4·13”重要讲话等系列讲话精神,反复学习中央12号文件精神和自由贸易区(港)知识,采取多种形式,扎实开展主题党日活动“三会一课”等各项党建工作,不断加强党员干部思想建设、能力建设、作风建设,通过抓党建推动重点项目、棚改等各项工作开展。2017年,省政府下达我市省重点项目105个(含增补),年度计划投资638.97亿元,全年实际完成投资691.46亿元,同比增长4.03%,占全年投资计划的108.22%,并提前一个月完成全年投资目标。2017年,我市棚改征收工作提前2个月完成省下达的任务,全年累计完成任务量23386户,占省政府下达我市全年任务目标(19194户)的121.8%,棚改固投完成117.3亿元,超额完成4.3亿元。目前,我局负责的重点项目推进、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市政道路征收以及脱贫攻坚、江东土地征收等市委市政府交办的中心工作,都得到了有效推动。

  五、奋力干事创业,在海南全面深化改革中做表率。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及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党的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推动中央、省委和市委的决策部署在我局落地生根。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68722773;邮政地址:海口市秀英区长滨路海口市政府第二办公区13号楼3033室,邮政编码:570135;电子邮箱47564806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