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海口市秀英区纪委对区卫生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徐卫国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徐卫国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服务对象礼金;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社区卫生服务站审批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秀英区纪委常委会会议和区监察局局长办公会会议审议,决定给予徐卫国党内严重警告、行政降级处分。违纪款已全部上缴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