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海口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对市市政市容委党组开展巡察工作公告
2017-04-25 15:55:25 作者: 编辑:于尚宾 来源: 点击:
中共海口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
对市市政市容委党组开展巡察工作公告
按照市委部署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安排,市委巡察二组将于2017年4月份对市市政市容委党组开展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工作的主要任务
坚决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落实《中共海南省委关于建立市县党委巡察制度的意见》,监督检查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在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党的纪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等情况。突出政治巡察,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紧扣“六项纪律”,紧盯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三大问题”,紧抓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重点了解违法建筑综合整治工作中存在的腐败问题以及市委要求了解的其他问题。
二、时间安排
定于2017年4月26日—5月19日,约20天。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组在市市政市容委党组巡察期间,设立举报信箱、举报电话、网络举报和接待群众来信来访。
联系方式:0898-68707197、0898—68723638、18976230501(受理反映和举报时间为08:30-17:00)。
电子邮箱:hkswxcz2@126.com 。
信访举报箱设置地点:市政府第二办公区16号南楼一楼、滨海大道97号市政府服务中心一楼。
接待来访地点:市政府第二办公区16号南楼5楼5047房(接待群众来访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3:30—17:00)。
通信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长滨路市政府第二办公区1号楼海口市纪委转市委巡察二组收(邮政编码:570135)。
接受干部群众反映问题和提供线索的起止时间:2017年4月26日至2017年5月19日。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针对上述巡察内容反映问题、提供线索。按照巡察工作的有关规定,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请按照有关规定到当地信访或有关部门投诉举报。
2017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