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纪委(监察局)面向全省推荐人选到海口市纪委(监察局)工作的公告
2017-04-01 10:39:35  作者:  编辑:于尚宾 来源:   点击:

    为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市纪委监察局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决定面向全省推荐人选到海

口市纪委(监察局)工作。
    一、推荐对象
    海南省在编在岗的国家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考察选用
    视推荐、考察情况择优调入科级(含正科级)以下人员若干名。
    三、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组织观念强;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和敬业精神;遵纪守法,现实表现好;
    2、近2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3、身体健康,年龄35周岁以下的科级(含正科级)以下人员(1982年3月1日后出生);
    4、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5、文字功底扎实,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6、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
    7、具有经济、法律、审计等专业相关证书,或有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经历及相关单位工作经历的优先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或按照有关规定不符合交流条件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17年4月5日至4月20日。
    2、报名方式:登录椰城清风网(http://www.ycqfw.net/)在线报名(在线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

:0898-66667078),下载《海口市纪委监察局推荐人选到海口市纪委机关工作报名表》,填写相关信息

,并在报名系统中对应位置将(1)本人相片、(2)二代身份证、(3)毕业证、(4)专业资格证书扫

描图片上传。另:将(5)学位证书、(6)近两年(2015、2016年)年度考核证明、(7)本人公务员或

参公管理登记表,扫描图片插入《报名表》后保存并将该表上传附件。不接受现场报名。联系人:曾海

斌;联系电话:68723112。
    五、推荐形式和程序
    采取组织推荐、个人自荐等方式。推荐报名后采取一定形式从多方面多角度对推荐对象进行综合考

察,按照择优原则和人岗相适原则筛选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具体方式另行通知。
    六、相关要求
    (一)推荐对象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参选资格;拟调入对象如不服从工作安排,资格亦自行取消。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海口市纪委监察局推荐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