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电网:纪检组制定同级领导班子成员廉洁评价办法
2016-12-15 11:23:27  作者:  编辑:于尚宾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点击:

  近日,南方电网公司召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指导意见》《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施办法》《关于构建“不能腐”体制机制的实施意见》。南方电网纪检组研究制定了同级领导班子成员廉洁评价办法。通过“两办法两意见”,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结合企业新情况新问题,促进主体责任落实,推动党风廉洁建设取得新成效。

 

  问责条例实施办法细化了问责情形、主体、程序、方式,明确了“问谁责、谁来问、问什么、怎么问”等具体内容,为各级党组织强化问责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四种形态”指导意见明确了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适用范围、处置方式、有关要求等。

 

  “不能腐”体制机制实施意见提出,要以落实主体责任为抓手,以健全完善制度,形成科学严密、刚性执行的制度体系为根本,以廉洁风险防控为载体来扎实推进工作,明确了总体思路、总体目标、重点工作及任务分工。同级领导班子成员廉洁评价办法,明确纪检组长(纪委书记)每年要对领导班子成员廉洁情况进行“画像”,并对对象、方法和重点等作了具体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