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县市区党委书记约谈下级单位负责人1150人次
2016-08-22 10:16:58 作者: 编辑:于尚宾 来源: 点击:
各级领导干部管党治党的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在各市州委的推动下,县市区党委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与经济社会各项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在基层落实。县市区委书记通过约谈提醒、诫勉等方式,加强对班子成员及所属部门单位“一把手”和重点岗位干部的教育监管。班子成员主动对分管范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时安排部署,经常督促检查,发挥“一岗双责”作用。
建立完善落实主体责任的保障机制。各县市区党委普遍制定了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具体办法或实施细则,厘清了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的责任清单,并建立有效机制落实责任,为落实“两个责任”提供了制度机制保障。今年以来,各县市区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分别约谈下级单位主要负责人1150人次、987人次,三分之一以上的县市区实现了约谈提醒全覆盖,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
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紧围绕民生资金、“三资”管理、土地征收、扶贫开发等领域突出问题,加大对基层干部违规违纪问题的查处力度,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效果。十八大以来,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查处1224件,涉及1931人,其中乡科级以下干部1642人;全省处分人数1762人,其中乡科级以下干部1512人。今年上半年,县市区纪委共查处基层干部或发生在基层的违规违纪问题31起,问责处理59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57人。各县市区纪委查处履行“两个责任”不力的问题48起,175个单位和个人分别受到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和通报批评处理,其中给予20人党政纪处分,释放了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
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得到有效查处。十八大以来,各县市区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发生在基层和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等732起,问责处理1983人,给予党政纪处分517人。(青海省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