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构建信息管理平台 监督执纪信息"即录即统"
2016-05-24 16:14:34 作者: 编辑:于尚宾 来源: 点击:
统计内容全面,做到“情况明”
福建省监督执纪信息管理系统紧紧围绕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包括“谈话函询、组织处理、纪律审查、移送司法、一案双查”等五个方面的监督执纪信息进行有效统计。系统采取逐条罗列清单方式,对监督执纪信息建立管理台账,分类显示,分类统计,信息来龙去脉清晰。既可以综合显示总体数据库信息,也可以按不同模块分类显示;既可以全面综合统计,也可以分类分项统计;既可以对全省进行统计,也可以对某个地方或部门进行统计。同时,系统加载了数据图表自动分析功能,对各设区市监督执纪的进展情况、全省逐月进展情况、违纪违法行为分类情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分布情况等信息,都能通过柱状图、饼状图、线状图等形式进行形象展示,便于全面、直观地掌握监督执纪态势。
填报要素齐全,做到“数字准”
监督执纪信息管理系统采取要素填报模式,有效防止地方或部门虚报、错报数据现象发生。对填报的每一条监督执纪信息,对统计的每一个监督执纪数据,系统中都有一个具体的对象与其相对应,确保数据真实可信。比如,涉及“谈话函询”的数据,系统不仅可以统计谈话函询的总数,还可以查找出被谈话函询人员的姓名、单位及职务等基本要素,被谈话函询的时间和问题,以及最后处理结果、责任单位等。为确保数据准确无误,系统还专门增设数据审核功能,对县级纪委上报的数据信息,要求设区市纪委必须负责再审核、再把关。未经审核的信息,在系统中处于“待审核”状态;只有审核无误的数据,才会被系统认定为有效数据,并最终计入统计报表;被认定为“审核不通过”的数据,也会随同审核意见一起,从系统自动退回填报单位。
数据实时显示,做到“可监控”
监督执纪信息管理系统具备实时监控功能,可以全面、客观、实时地反映各级监督执纪工作成效,甚至还能及时准确掌握监督执纪力度、节奏、推进状况等,便于上级机关快速了解实情,实施精准督办,从而推动全省监督执纪工作深入开展。今年以来,省纪委已通过系统反映出的一些异常情况,对6个设区市实施了8次精准督办,均取得明显成效。
实行网络直报,做到“时效快”
通过这一数据报送“直通车”,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产生的监督执纪数据,可以直报省纪委,无须层层累加汇总,时效性更强,确保数据信息足够“新鲜”,能够在第一时间反映出各地各部门的监督执纪实际情况。目前,全省9个设区市及平潭综合实验区、84个县(市、区)和40家省直派驻机构,已全部与省纪委实现互联互通。报送、统计监督执纪信息的时效大幅提升,从原来每月才能统计一次,变为随时都能统计,做到“即录即统”。系统统一设定了录入期限,对新产生的各类数据信息,各地各部门必须在规定期间内及时录入、审核结束。对存在超期录入的信息,系统会自动在该信息前面予以亮“红灯”警示提醒,省纪委定期通报超期录入等情况,及时传递压力,确保数据都能按期录入。(福建省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