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督办187件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2016-04-28 15:55:36  作者:  编辑:于尚宾 来源:   点击:

  近日,甘肃省纪委召开坚决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重点县(市、区)督办会。会议向12个县(市、区)交办了187件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线索。

  甘肃省纪委按照“一个市州选一个县(市、区),问题线索典型、且相对集中”的原则,从2015年1月1日至2016年3月31日收到的8179件群众信访举报问题中梳理筛选出187件问题线索移交给敦煌、甘州、凉州、会宁、秦安、泾川、环县、通渭、礼县,临潭、广河县、永昌等12个县(市、区),进行重点督办。

  这些问题线索涉及民生资金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土地征收和惠农政策等领域贪污挪用、“雁过拔毛”等损害群众利益;农村干部在办理涉农事务时优亲厚友、与民争利、以权谋私;乡镇基层站所干部漠视群众疾苦、庸政懒政、失职渎职等问题。

  会议指出,县(市、区)党委要把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来抓。要开展集中排查,组织各部门力量一齐抓,真正把问题搞清楚,把原因分析透。要开展全面整治,切实发挥县乡两级党委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和打好脱贫攻坚战中的一线指挥部作用,以问题为导向,做到具体抓、抓具体,见人见事,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提高群众对正风反腐的“获得感”。年底,省纪委将对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仍然突出的县(市、区)党委书记进行严肃问责。

  市、县两级纪委要以“两查两保”专项行动为抓手,坚决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县(市、区)纪委要集中核查省纪委交办的问题线索,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违纪行为作出严肃处理。要对全县和省市移交的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进行认真评估,对已经查结但仍有反映的问题要进行重查,对之前未认真查、未严肃处理的,要严肃追究责任。(甘肃省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