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人·手记】监督就是来挑“刺”的
2016-04-18 10:49:45  作者:  编辑:于尚宾 来源:   点击:

  2015年,全市推行派驻机构“全覆盖”后,我任海宁市纪委派驻第三纪检组副组长。

  进入纪检监察系统工作已有20多年了,自认为开展纪检监察工作已经得心应手了,可在新的工作岗位上一次让人“心跳加快”的经历至今难忘。

  “明天下午我们局召开班子会议,议题有三个,商量奖励资金的核拨、创新奖的评选和中层干部的选拔任用,请纪检组来监督。”刚到新岗位才几天,就接到科技局党组书记的电话。

  在纪检监察机关“三转”前,我参加过很多监督工作。那时的监督,与业务部门一起冲在一线,面上监督居多,深入到单位内部的经常性监督却很少。如何履行好“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将监督的触角深入到单位内部的重大事项中,积极关注驻在部门中心工作、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发生的问题,主动作为、强化“精细化”监督,是对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的新要求。

  因对要监督研究的三项工作一头雾水,必须“补课”。我们立即查阅涉及该单位的文件制度规定,仔细查看了中层干部的廉政档案和岗位廉政风险点。

  讨论的第一个议程是对企业的科技投入奖励资金的核拨事项,一看涉及资金1000多万元,更觉责任重大。

  仔细听了大家的讨论,很快发现了一个问题:奖励资金核拨没有看到正式的文件规定。

  分管副局长解释说:“市政府的文件也是我们起草的,等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走程序,很快就下发了。”

  “那怎么行,如果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不通过,或者奖励额度、操作程序有调整,到时怎么办?这么大额资金的奖励核拨,我们还是要严格按照程序办。”我斩钉截铁指出。

  局长最后表态:“纪检组同志说的很有道理,大额资金奖励关系的是我市科技投入的鼓励方向,我们要谨慎去办,不能想当然,等市政府文件出台后,我们再重新讨论。”

  “中层干部选拔现在启动不合规定,编办起草的‘三定’方案虽然已经提交市政府讨论,但正式文件也没有下来,建议暂缓,避免干部选拔程序违反规定。”……

  会议是在我们的“挑刺”中结束的。

  事后,我又对该单位做了一次“回访”,获知当时提的意见建议已被全部采纳,而会上被挑“刺”的几个班子成员也纷纷真诚地对我“不留情面”意见表示感谢。

  来了就是要监督的,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全覆盖,核心就是体现 “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浙江省海宁市纪委派驻第三纪检组 高菊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