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人·手记】既要严格执纪,又要澄清问题
2016-04-14 10:52:04 作者: 编辑:于尚宾 来源: 点击:
杨作康是四川省郫县花园镇筒春村主任。这件事还得从2015年4月的一封举报信说起,举报人称杨作康冒领了他的土地整理费。
接到举报后,我和镇纪委的人一道,分别找到举报人和杨作康了解情况。“说什么的都有,觉都睡不好,一门心思扑在工作上,却落得这个结果,心里恼火的很!”杨作康说。
经过走访和了解,我们理清了事情的来龙去脉。2013年,筒春村开展土地整理工作,参加土地整理的农户获得一笔费用,杨作康负责办理拨付。举报人应得12818元,但他坚称自己未领过该款,并否认领取表上的签字和指印,多次到村支部反映情况。杨作康则称把钱交给了举报人,有原妇女主任作证。
双方争执不下。2015年9月,调取举报人笔迹样本和领款登记表原件,送司法鉴定机构鉴定。结果显示:举报人署名字迹与领取表上的签字是同一人书写。
在基于司法鉴定结果和对周围村民走访调查的基础上,且未有其他证据证明杨作康有签字冒领的行为,县纪委作出了举报人信访反映问题不属实的结论。
必须要把情况向群众讲清楚,消除负面影响。县纪委决定派我参加筒春村召开的一次特殊的党员大会。全村党员干部、议事会成员、群众代表80余人齐聚村活动室。会上当众宣布:“经过调查核实,关于杨作康同志冒领土地整理的举报不属实,现予以澄清。”纪委既要坚决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行为,维护好群众的利益,也要保护党员干部的合法权益。
“原来纪委是关心党员干部,专门来把这事说明白的。”党员和群众轻声议论。
“县纪委干部当面为我澄清事实,这下睡觉踏实了。”杨作康非常激动。
针对不实举报,县纪委通过支部大会和个人谈心谈话等多种渠道,与被举报人面对面、“零距离”沟通,给群众一个明白,还干部一个清白。为干部消除负面影响,帮助其甩掉思想包袱,轻装上阵,干事创业。去年以来,县纪委共澄清不实举报221件(次)。(四川省郫县纪委 李志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