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口市作风监督专员 (特邀监察员)选聘的公告
2016-08-09 11:27:34  作者:  编辑:于尚宾 来源:   点击:

    为适应作风建设新形势的要求,创新体制机制,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对党风政风行风的监督作用,根据《海口市作风监督专员(特邀监察员)工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选聘海口市作风监督专员(特邀监察员)。现将有关选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名额及任职期限
    本次共选聘作风监督专员(特邀监察员)80名。作风监督专员(特邀监察员)每届任期五年,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二、报名条件
(1)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没有获得国(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期居留许可;
(3)遵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4)关心海口市党风政风行风建设等方面工作;
(5)具有与履行职责相应的专业知识、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在各自领域有较大影响;
(6)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原则,实事求是,遵纪守法,公正廉洁;
(7)身体健康,受聘时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
    三、作风监督专员(特邀监察员)职责
    详见《海口市作风监督专员(特邀监察员)管理办法》 (刊登在椰城清风网(http://www.ycqfw.net/))
    四、报名时间和方式
    报名时间为2016年8月10日至2016年9月10日。
    报名方式采取公开报名的方式。
(一)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基层组织推荐报名;
(二)个人自荐报名。
    可登录椰城清风网(http://www.ycqfw.net/)下载《海口市作风监督专员(特邀监察员)选聘推荐表》或《海口市作风监督专员(特邀监察员)选聘自荐表》,填写后将申请表发送至电子邮箱:hksxnb@163.com;或者传真至:0898-68522181;也可到市效能办办理,地址:海口市滨海大道42号市效能办效能监察科(市政府服务中心大楼704室),邮政编码:570100。咨询电话:68522181,13707512104。
    我市原聘请的特邀监察员、投资环境监督专员、行风评议员中符合条件、愿意继续留任的仍需填写推荐表。
    五、选聘程序
(一)接受报名。报名时须提交:
1、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正面证件照1张;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居住证原件(核对后当场退还)及复印件1份,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面。
(二)资格审查与公示。市纪委监察局将对申请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拟聘人选名单将在《海口日报》、椰城清风网向社会公示。
(三)选聘公布。对公示无异议的作风监督专员(特邀监察员)人选名单报市委、市政府批准后,由市委、市政府颁发聘书,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