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新设7家派驻纪检组 覆盖36个部门和单位
2015-11-27 10:42:11 作者: 编辑:陈芊亦 来源: 点击:
11月24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纪委书记于春生与新设7家派驻纪检组组长进行集体谈话。谈话后,新任7名派驻纪检组组长分别赴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党委统战部、自治区人大机关、自治区政府办公厅、自治区政协机关任职报到。这是自治区纪委首次向自治区一级党的工作部门和自治区人大机关、自治区政府办公厅、自治区政协机关派驻纪检组,是实现派驻机构全覆盖的重要一步。
近日,自治区党委常委会议审定通过《关于加强自治区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决定在自治区党委办公厅等7家自治区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新设派驻纪检机构。《意见》明确提出,自治区将统一规划,分步实施,通过新设、调整等方式,实现自治区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机构全覆盖。派驻机构采取单独派驻和综合派驻两种形式。各派驻机构要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并受自治区纪委直接领导、统一管理,监督的重点对象是驻在部门(含综合派驻监督单位)领导班子及自治区党委管理干部和处级干部。
在新设的7家自治区纪委派驻机构中,自治区人大机关和自治区政协机关实行单独派驻,其他5家单位实行综合派驻,共覆盖36个部门和单位。
于春生指出,推进派驻机构改革,是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化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强化党内监督的重大举措,是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组织制度创新,具有重要意义。新设7家派驻纪检组,是全区派驻机构改革的关键一步,对推进自治区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机构全覆盖工作具有导向性作用。新任纪检组长要深刻认识推进纪委派驻机构改革的重要意义,明确职责定位,突出聚焦主业,提高履职能力,强化责任担当,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不辜负组织的信任和人民的期望。
7名新任纪检组组长在集体谈话会上表示,将围绕中心任务、聚焦主责主业、忠诚履职尽责,充分发挥派驻监督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