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衡阳市:利用信息技术规范领导干部廉政档案
2015-07-30 23:41:41 作者: 编辑:hkjw_root 来源: 点击:
湖南省衡阳市从今年2月起为全市1431名县处级领导干部建立了电子廉政档案。截至目前,该档案已为干部提拔使用、年度考核、业绩评定、表彰奖励等提供准确数据580余次,5名领导干部因在廉政方面反映多、综合评价差而被否决。
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在衡阳市已经建立多年,但由于是纸质档案,更新不易,加上内容信息不全,在廉政监督方面的作用难以发挥。去年,为了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特别是加强和改进对党政领导干部的监督,衡阳市纪委结合电子政务工作,在全市范围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层级建立领导干部电子廉政档案,将过去的死“档案库”变成活“信息库”。市纪委组织相关技术部门和技术人员,投资近20万元,开发出一套管理高效、安全保密、运用灵活、交换便捷且能自动生成科学评价等级的操作系统软件,软件具备档案管理、数据查询、数据交换、廉政评价、统计报表、安全保障六大功能,集规范性、实用性、扩展性、安全性于一体,保证了这一工作的顺利开展。
该市领导干部电子廉政档案内容有三块。一是基本表单,主要反映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情况,包括本人基本情况及相关情况、配偶及共同生活的子女住房、从业、出国(境)等九个方面的情况。二是评价信息表单,主要反映来信来访、群众评议和组织考核等有关信息,包括述廉评议民主测评情况、信访举报及初查情况、经济责任审计情况、违纪受处分处理情况、责任制考核及追究情况等。三是统计表单,主要是对前两表单信息分4类进行统计,对个人及全市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总体分析评价。
为了加强对电子廉政档案的管理,衡阳市从制度、程序和使用等方面进行了规范。建立电子廉政档案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由市纪委书记任召集人,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检察、法院、公安、审计、计生、人事、财政、信访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并出台《电子廉政档案管理工作细则》,规范工作流程,确保管理系统安全、高效、有序运行。在电子廉政档案信息的采集和更新上进一步规范,主要通过本人填报、下级单位呈报、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提供、纪委各室以及党风监督员和特邀监察员提供等途径,要求单位提供的信息必须加盖公章,个人提供的信息必须签署实名。市纪委配备专用电脑和单独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信息的采集、更新、管理和维护。
电子廉政档案建立以后,衡阳市注意抓好运用工作,制定出台了《实施细则》,把电子廉政档案运用到干部教育、管理、监督、提拔任用、奖惩等各个环节,充分发挥电子廉政档案在构建惩防体系、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和加强对领导干部监督工作中的作用。
通过半年多的实践,该市电子廉政档案已成干部监督的“电子眼”和反腐倡廉的“助推器”。今年3月,衡阳市纪委通过对全市领导干部电子廉政档案基本信息的统计数据进行分析,找出了带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下发《关于对全市党员干部重申“十个严禁”的通知》,同时对电子廉政档案中有反映的干部进行廉政谈话和诫勉谈话。市纪委还定期或不定期地将电子廉政档案系统中县处级领导干部的综合评价情况向市委主要负责人报告,以便于市委及时全面地掌握全市领导干部队伍的状况;充分运用电子廉政档案信息评价系统,对拟提拔干部进行廉政审查,对于廉政方面反映较多、综合评价差、通过调查核实,报市纪委常委会实施否决。目前,已否决了5名在廉洁方面有反映的干部,有效地预防“带病提拔”“带病上岗”等现象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