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南康市 “七个严禁”严明涉企活动纪律
2015-07-30 23:41:41 作者: 编辑:hkjw_root 来源: 点击:
为了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规范各部门各单位涉企行为,严明涉企活动纪律,优化发展环境,南康市出台了涉企活动“七个严禁”规定,要求各部门各单位严格执行规定,做到依法行政。“七个严禁”的内容为:
(1)严禁各单位、各部门超越权限设立针对企业和投资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2)严禁在企业搞未经合法批准的任何形式的集资活动。(3)严禁以任何理由强迫企业加入各种协会、学会、研究会等社团组织,不得强行向企业拉赞助、拉捐赠、收会费,不得强行向企业摊派各种办班、培训、广告等费用。(4)严禁利用职权向企业和投资者强购紧俏产品或强制企业和投资者购买指定产品,接受指定服务,从中谋利。(5)严禁将职权范围内的公务活动变无偿为有偿,通过所办中介组织对企业进行收费或将行政职能转移、分解到下属单位、经济实体,进行有偿服务,以及不交费不办事,只收费不服务。(6)严禁将企业和投资者自愿进行的咨询、顾问、信息、检测、商业性保险等服务项目变为强制服务和强制收费。(7)严禁强制企业和投资者参加不必要的各种收费的培训班、学术研讨,出席会议和国家、省、市、县政府规定外的对企业的检查、评比、达标、升级、评优、鉴定、考试等。
(南康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