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酉阳:27字举报信直指房管局
2015-07-30 23:41:41 作者: 编辑:hkjw_root 来源: 点击:
举报信虽然简单,但矛头直接指向负责土地整理工程的酉阳县土地和房屋管理局———
27字举报信,属实!
匿名举报信仅有27字
2008年元宵节,人们还沉浸在传统佳节的喜悦气氛中,一封匿名举报信摆在了重庆市酉阳县检察院检察长李大槐的办公桌上。信的内容非常简单,只有寥寥27字:“土地整理工程少数人说了算,潘翔公司终身承包,明白人一见便知。”
举报信虽然简单,但矛头直接指向负责土地整理工程的酉阳县土地和房屋管理局(下称“土房局”),“终身承包”的字眼,也让李大槐捕捉到了其中的“奥妙”。看完举报信,李大槐就将正在家里吃团圆饺子的副检察长石志卿、职侦局长冉茂侠召集到办公室:“群众既然向检察机关举报此事,就是信得过我们,我们决不能辜负群众对检察机关的信任……”初查正式展开了。
经过几天的秘密走访,办案人员了解到,土地整理工程项目是由“土房局”委托重庆大成招标代理公司发包的,潘翔公司是通过招投标而中的标。但他们同时也了解到,“土房局”局长王启奋和具体分管土地整理工作的副局长王传军在土地整理工作中独断专行,他们与潘翔公司老总潘元亮关系十分密切,土地整理工程的确经过了公开招投标,但每次中标的都是潘翔公司。
为什么潘翔公司每次都能中标?这和群众反映的“潘翔公司终身承包”不谋而合。办案人员决定继续调查,从王传军入手,争取从他身上打开突破口。
抓住一条重要线索
王传军当过知青,参过军。1981年,他退伍后一直在酉阳县建委工作,1998年兼任县规划局局长,2001年到案发时,他一直在“土房局”担任副局长。王传军在酉阳这个小县城里土生土长,同学、战友、同事无数,社会关系比较复杂,社会阅历丰富,办案人员感到调查难度可能相当大。
果然,办案人员没有查到王传军及家人有大额的银行存款,也没有查到其有股票、证券、汽车,就连住房都是其父亲以前的私房。办案人员及时调整了调查方向,把视线转移到王传军的分管工作上。功夫不负有心人,办案人员得到一条重要线索:南德公司在酉阳从事土地修编工作,在收取的工作经费中,有一定比例的钱返给了酉阳“土房局”的人。
办案人员立即找到南德公司的负责人阎某。
刚开始,阎某矢口否认有行贿的事实。办案人员为了打开“缺口”,便兵分两路,一路继续与阎某谈话,另一路则迅速调取了南德公司的账务以及银行的汇款记录。
负责与阎某谈话的干警对其动之以情、晓之以理。面对大量证据,阎某有些坐不住了,他供述了向王传军、王启奋二人行贿的事实。
接着,办案人员又从重庆大成工程招标代理公司获悉,在为酉阳土地整理工程招标的过程中,王传军利用其分管土地整理工作的便利,掌握着招投标大权。王通过给大成公司打招呼,给建筑商出谋划策、透露标底,采取“围标”的方式让潘翔公司中标,达到暗中控制招投标的目的。而在这背后,就是权钱交易。
5月11日,酉阳县检察院决定对王传军正式立案侦查。
用铁证拿下王传军
谁也没想到,就在办案人员传唤王传军时,却扑了个空———王传军当天一早下乡去了!
为了不打草惊蛇,办案人员装作什么事都没发生,全体撤回。然而,另一涉案人王启奋却觉察到检察机关要对王传军“动手”了。王启奋连夜通知王传军赶回酉阳,马上乘火车去重庆,一方面先躲一下,另一方面希望通过找“关系”来“摆平”此事。
不过,当王启奋找“关系”到检察院来打听、说情时,办案人员早已作好安排,称只是找王传军了解有关房屋权籍的事,没有其他意思。躲在重庆的王传军得知检察院“没有其他意思”,禁不住长舒了一口气,高高兴兴地赶回酉阳,结果被早已等候在火车站的检察干警逮了个正着。
被“请”进审讯室的王传军,经过试探摸底、对抗相持、动摇反复等几个阶段后,发现办案人员竟如此熟悉他在土地整理和招投标中的操作。面对一个又一个铁证,王传军的心理防线逐渐崩溃,最终,他选择了如实供述,并希望通过立功表现获得宽大处理。
很快,王传军交代了他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近30万元好处费,以及伙同王启奋、潘元亮贪污的犯罪事实。“失踪”的潘元亮被擒获据王传军供述,潘翔公司的老总潘元亮,在给王传军、王启奋行贿的同时,还与王传军、王启奋一道采取虚报工程量贪污工程款5万元。
可是,正当办案人员准备对潘元亮执行逮捕时,却发现自从王传军被传唤后,这个神秘的潘老板竟然“失踪”了。经多方了解,原来潘老板发现“情况不对”,连夜跑到重庆永川租房躲藏起来,作好了“长期抗战”的准备。
考虑到潘元亮是公司老总,公司总有些事情需要他亲自处理,办案人员于是请税务局的同志以一笔税款需要核实为由,要求潘元亮必须亲自到场。而检察机关则对公司相关人员和其家人电话进行监控。果然,潘元亮的老婆偷偷电话联系了潘元亮。
通过电话,检察官终于发现了潘元亮的踪迹。当办案人员出现在潘元亮面前时,他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自知无法隐瞒的潘元亮交代了其行贿及伙同他人贪污的犯罪事实。
心理战斗败“土地爷”
王传军和潘元亮归案后,“土地爷”———“土房局”局长王启奋的犯罪事实也浮出了水面。
王启奋长期担任乡镇一把手,后又担任8年的“土房局”局长。在王传军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后,他就找到主要行贿嫌疑人谭碧华在家中订立攻守同盟,按受贿金额写了“借条”。为了麻痹办案人员,他还从银行取钱“还”了谭5万元,制造借款的假象。有了这些准备,他自以为高明,可以平安无事了。为此,在检察干警传唤他到审讯室后,他一味强调自己劳苦功高,矢口否认有任何经济问题,还称办案人员“抓错了”。
在此情况下,检察干警展开了心理攻势。
办案人员了解到王启奋平时为人比较“耿直”,于是投其所好,对他在工作中取得的成绩大加赞赏,逐渐解除了他的对抗心理。然后因人制宜、对症下药,采取人性化的方式进行法律政策教育,使王启奋的态度由硬变软。最终,王启奋在权衡利弊后,彻底坦白交代了全部犯罪事实———在担任“土房局”局长期间,他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60余万元好处费。
此后,办案人员又对20多个行贿人一一进行了取证,将逃往福建、海南等地的行贿嫌疑人谭碧华等人抓捕归案。
就这样,经过近7个月的艰苦侦查,这起国土案大获全胜。
经重庆市酉阳县检察院检察院提起公诉,2008年11月22日,酉阳县法院以受贿罪判处王启奋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10万元;判处王传军有期徒刑十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继续追缴其未退赃款23.3万元;谭碧华犯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潘元亮犯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王传军因不满一审判决,曾提起上诉,但未等二审开庭,又主动撤诉。2009年2月17日下午,重庆市第四中级法院下达的同意撤诉的裁定书已转交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