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廊坊市永清县村街干部管理——“1+4”
2015-07-30 23:41:41  作者:  编辑:hkjw_root  来源:   点击:

(廊坊日报社记者廖楠 王莹 程国宏)今年以来,廊坊市永清县纪委针对村街干部监督难、监督软、监督少的问题,建立推行了“1+4”工作机制,着力加强对村街干部的监督和管理。 “1”是指建立一套廉政档案。按照“文书、电子双重管理”的要求,为村街“两委”班子主要成员(第一阶段为村街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建立了个人廉政档案,将村街干部的个人廉政、勤政情况集中统一建档,作为年终考核、奖优罚劣的重要依据。县纪委统一制作了“永清县农村干部廉政档案”专用档案袋,做到整齐划一,规范管理。 “4”是指三项制度和一个规范。为切实发挥好村街干部廉政档案的规范、约束、监督的作用,县纪委出台了与其配套的四项措施。一是述职述廉制度。按照会前准备、撰写报告、述职述廉、质询测评、情况反馈、落实整改的程序,组织村街“两委”班子主要成员在年终进行公开述职述廉。二是谈话制度。包括廉政谈话和诫勉谈话,对谈话的对象、内容、程序、结果运用等作了明确清晰的规范,通过谈话达到提醒、警示、告诫的作用,督促村街干部更好地履行职责。三是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要求村街 “两委”班子成员本人、配偶、子女及其近亲属个人在申请宅基地、购建住房、承包经营、经商办企业、计划生育、婚丧喜庆、升学(就业、参军)、购置车辆、出国(境)及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品、有价证券和处理情况及时地向乡镇纪委报告。四是自律行为规范。制发了《永清县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行为规范(试行)》,在遵守村级财务管理制度、村级资产管理制度、村级资源管理制度、发扬艰苦奋斗的传统和作风、廉洁奉公、发扬民主、遵守组织纪律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对于四项内容的遵守和执行情况,由乡镇纪委随时掌握,随时更新,随时监督,并将相关内容存入村街干部本人的廉政档案。 “1+4”工作机制运行后,县纪委及时地进行跟踪督导,总结经验,查找不足,逐步完善,推动落实。目前,己有3个村街的5名干部将本人及子女婚事、建房、买车等方面情况向乡纪委做了全面的报告,村街干部的自律意识明显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