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万公款同天进出,巧合?
2015-07-30 23:41:41 作者: 编辑:hkjw_root 来源: 点击:
检察官们在研究案情 2008年12月9日,由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检察院侦查、烟台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烟台万达公司原总经理于家太贪污、受贿、挪用公款一案,一审判决正式生效。 面对判决,从检察院立案侦查之日至法院开庭都在狡辩的于家太,终于低下了头,说出了5个字:“我服从判决。” 同一天,100万元公款一进一出 2007年底,一封署名为“烟台万达公司职工”的举报信,摆在了烟台市芝罘区检察院反贪一科科长蒋曰杰的案头。举报信反映,该公司董事长于家太在企业改制中,假公济私,侵吞国家财产,希望检察官将这个腐败分子绳之以法。 经检察长丛修胜批准,2008年2月,检察院对此案开始了秘密初查。副检察长崔贤君、反贪局局长宋超坐镇指挥,办案检察官兵分两路,一路调查举报信中提到的于家太个人名下公司的情况,一路化装走访万达公司职工。 3月初,案件出现重大突破,办案人从工商部门得到信息:2003年11月9日,于家太注资100万元,与5人联合出资,成立了十达公司,于为第一大股东;与此同时,办案检察官在走访中,有群众提供线索:万达公司有一笔钱一直放在证券公司,以个人名义进行炒股。几经周折,办案人在证券公司查询到了万达公司以于家太名义开设的账户。交易记录显示:2003年11月9日,100万元现金从此账户打出。 同一日期,100万元一出一进,巧合里面有乾坤!于家太有挪用公款犯罪重大嫌疑!3月11日,芝罘区检察院立案侦查。于家太到案后,大谈自己的功绩,绝口不提个人的经济问题,审讯一度陷入僵局。 于是,检察官对于家太名下十达公司的5位“出资人”一一进行了调查。“出资人”都感到很意外:自己从未出资,不知什么时候成了十达“股东”!询问公司班子成员,翻遍尘封的上千本陈年老账,检察官掌握的一系列证据材料显示:证券公司打出的100万元公款,去向正是于注册的十达公司! 在证据面前,于家太不得不承认:自己的确是用公司在自己名下的证券公司账户上的100万元,注册了个人名下的十达公司。同时他声称:这100万元不是公款,自己是公司法人代表,钱也是两个公司之间相互借的,有借条证明是正常借贷关系。 当日,芝罘区检察院作出决定,以涉嫌挪用公款罪依法将其刑事拘留。消息传到烟台万达公司,职工奔走相告,在公司大门口燃放起了早已准备好的鞭炮。 伪造发票,20万元入自家名下 然而,办案检察官没想到,于家太刚被拘,职工的举报信又雪片般飞来,纷纷向检察官提供新的线索。检察官了解到,万达公司改制之后,在原科室基础上又成立了若干有限公司,只有于家太和他的几个心腹掌握情况。职工举报的多条线索,经查都没有取得突破。 4月16日,案件侦查出现转机,检察官王腾峰在调查取证时获取重要信息:于家太在旗下的千达公司入股的20万元,玩的也是“空手道”。检察官决定调整侦查方向,以受贿罪为主攻方向。慢慢的,于家太“免费”入股千达公司的事实终于浮出水面。 原来,早在2002年,万达公司旗下的千达公司酝酿改制。看千达公司效益不错,于家太找来千达负责人李平,表示自己也想入股20万元,钱让李平想办法。李平想着以后有很多事情都要靠于家太,自然心领神会:别说20万元,再多也得给呀。 2002年7月,李平用三张假发票,从公司账上挪出了20万元。11月,公司改制成功,于家太派心腹找到李平,20万元轻轻松松落在了自家名下。检察官统计,此后5年间,于家太“空手套白狼”,先后从千达公司领取了税后分红24万元。 为保证案件顺利进行,检察官进一步弄清了李平三张假发票来源。这样,于家太翻供的可能全部被堵死了。 “网海”捞针,再挖百万贪污案 随后,检察官根据于家太对“免费”入股轻车熟路的作案特点,对万达公司下属三大公司进行排查,焦点很快集中到一处:案发后,于家太的手下曾找到百达公司现任负责人,坚持要将于家太十达公司账上一笔150万元的款项打回百达公司,并要撤出当时的转款证明。 欲盖弥彰,背后必有猫腻!查证显示:2007年6月8日,“陕西京汉有限公司”出具了一纸转款证明,将在百达公司存放了近十年的150万元,转到了于家太个人的十达公司名下。烟台万达公司的直达物资对账显示:京汉公司欠烟台万达公司货款999万元,而京汉公司负责人讲欠货款840余万元,其中差额为150万元。 而本案中,百达公司与京汉公司素无往来。怎么会有巨额存款在此存放10年之久?这150万元,是否是万达公司差额的150万元?检察官的脑子转开了。他们了解到,多年来,百达公司实际是于家太控制,这笔款项,于家太有过吩咐,他自己处理,别人不明就里。而经营香烟的京汉公司早已倒闭,法人代表湖北仙桃人张元林去向不明,案件一时陷入僵局。 香烟属国家专营,张元林出事很可能是非法经营,网上查找,或许可以打开谜局!电脑前,蒋科长不断更换着搜索的关键词,找到了2007年5月11日“烟草在线”的报道———“湖北仙桃查获全国最大非法经营卷烟用品案”,主犯张元林,获刑五年! 办案检察官飞到了湖北,取得了张元林的证人证言:京汉公司是烟台万达公司的老客户,与百达确无往来。1998年,时任万达公司副总的于家太授意其将欠万达公司的150万元货款打到了百达账上。之后,与烟台方面再无往来,2007年,他因非法经营罪入狱。 至此,案情水落石出。1998年,于家太在任期间,将陕西京汉公司付给烟台万达公司的150万元货款秘密打入自任董事长的百达公司隐匿。2007年,他得知陕西京汉公司已倒闭,且法人代表因犯罪在监狱服刑,蛰伏近十年的贪欲被激发起来了,遂安排手下私刻对方公司公章,伪造转款证明,将150万元打入自己的个人公司。 2008年6月25日,烟台市芝罘区检察院查清于家太涉嫌挪用公款100万元、受贿20万元、贪污150万元的犯罪事实,侦查终结。涉案赃款全部成功追缴。 9月10日,烟台市检察院将此案向烟台市中级法院提起公诉。法庭上,于家太对指控的挪用公款、受贿和贪污的犯罪事实均有异议,拒不认罪。然而,面对检察机关严密的证据链条,于家太的辩解显得苍白无力。 日前,烟台市中级法院以贪污罪、受贿罪和挪用公款罪对于家太进行判决,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六年。(孔繁平 卢金增 张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