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前,检察官就盯上了
2015-07-30 23:41:41  作者:  编辑:hkjw_root  来源:   点击:

2007年3月的一个晚上,上海市房管局原副局长殷国元从北京出差回来,一下飞机,就被检察官带走。他故作镇静地问:“我已经退休了,你们为什么还盯着我,我无非多买了几套房子。”他不知道———  本案终局:2008年8月14日,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原副局长殷国元被一审法院以犯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滥用职权罪、私藏弹药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同案的殷国元的妻子陈伟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50万元。两人均未上诉。  记者了解到,为了侦破这起上海“土地爷”职务犯罪案,上海市检察院第一分院的检察官前后苦心经营了几个年头。2009年2月27日上午,在上海市检察院举行的“双先”表彰会上,侦破该案的上海市检察院第一分院反贪局被荣记集体二等功。此案还作为“全国十大精品案件”候选案件报送最高人民检察院。  开发商拿地为何如此便宜  早在2004年,一封来自动迁地块几个动迁居民的举报信寄到检察院,这封数百字的举报信仅反映一件事:上海市房管局出让该市某区一地块给上海某房产开发公司,出让总价为220余万元。举报人认为政府不该以这么低廉的价格将地交给开发商。  上海市检察院第一分院反贪局高度重视这一举报,进行了较为深入的初查。代表上海市房管局与开发商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的时任市房管局副局长殷国元浮出水面。但随后的初查证实,这个地块所有出让过程、手续全部正常。  检察官并没有结束初查,而是从外围展开调查。结果让人大吃一惊———殷国元妻子及其子女名下的住房共有十余套。更让人吃惊的是,房款全部付清,其中还有几处房产是明显的低价买房。此外,检察官还发现其子殷涛名下有一辆来路不明的帕萨特轿车(后被证实系受贿赃物)。  殷国元,1944年出生,1968年入伍,1994年转业后担任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副局长,2004年9月退休。2005年5月任上海土地学会会长。  他曾经是上海房地产界一个炙手可热的人物。当时正值上海经济高速发展,房地产开发蒸蒸日上,土地批租和规划实施成为上海滩最大的热门。殷国元手握资源规划、土地批租、旧区改造等重权,在有求于他的人眼里,结交上他不啻与“土地爷”攀上了亲,批一个项目就能让人一夜暴富。然而,这位“土地爷”不仅在位时穿着朴素,行事谨慎,还颇有“学者”风度,经常在媒体上就房地产热点和焦点问题发表“高论”。退休后他更是刻意低调,在一个不起眼的旧楼里与人合用一个办公室,一副专注于政策咨询、学术交流的模样。  由于没有充分证据,为避免“打草惊蛇”,检察官悄悄进行调查。社保资金案“敲山震虎”  时间到了2006年下半年,上海社保资金案被查处,殷国元作为证人身份配合调查,这给他心理上带来了巨大的冲击和震动。殷国元夫妇急忙与行贿人串供,订立攻守同盟。然而他的一举一动没能逃过检察官的眼睛。  原上海泉逸经贸发展有限公司负责人江信惠曾是殷国元在房管局工作时的部下。2000年至2004年间,通过殷国元,他获得了嘉定区面积为520亩地块和金山区面积为141.43亩地块的土地开发权。为表示感谢,他先后送给殷国元1800余万元人民币、价值15万余元的帕萨特轿车一辆、价值1000万元的惠格公司10%股份和价值450余万元的宝山区住宅小区的7套住房。接受社保案的配合调查后,殷国元夫妇急忙与江信惠串供,订立攻守同盟,并伪造了多份假借条、假协议以对付查处。  “同殷国元就是有几次一起吃饭,钱上面没有来往”、“我们之间连一张A4纸的利益也未有过”———面对检察官,江信惠信誓旦旦。  他没料到,检察官早就准备了几套突破方案。一张殷国元妻子陈伟写给江信惠的110万元的借条露出了破绽。检察官查阅了相关账册、查询了银行和房产交易情况后,终于查明这张借条是殷国元夫妇为掩盖收受江信惠110万元的犯罪事实,与江信惠共同炮制的假借条。  以这张假借条为突破口,检察官单刀直入,很快突破了江信惠的心理防线。随后,他陆续交代了事情的原委。  举报信扩展成108本案卷  2007年3月的一个晚上,殷国元从北京出差回来,一下飞机就被检察官直接带到谈话地点。这给他造成了巨大的心理压力。“我已经退休了,你们为什么还盯着我,我无非多买了几套房子”。一开始,殷国元还故作镇静。  了解到殷国元从农家子弟逐步成长为中高级干部的人生历程后,检察官在审讯中选择恰当时机对他进行教育感化,这使他的态度慢慢有所改变。  然而,殷国元犯罪延续7年,作案时间跨度大,并且受贿集中发生在退休以后,这给查证带来了许多困难。此外,他在受贿时大都采取“期权”兑现、低价购房、合作经营等狡猾手段,让人很难辨别是非。加上案件涉及土地出让领域,隐蔽性和专业性特别强,侦查工作遇到了前所未有的新课题。  检察官一边调查,一边学习钻研专业知识,以至于到后来,殷国元、江信惠都不解地问:“你们在哪里上的速成班,怎么问题越问越专业?”  几年来,因为检察官的努力,一封数百字的举报信,扩展成了108本案卷。证据证明,短短几年里殷国元受贿数额高达3500多万元,还有400多万元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他在任职时利用职权“无形”投入,退休后狂收“期权”,受贿最多的一笔竟达1300多万元,一天之内可以轻轻松松地收进7套房子……  这块地为何没收好处费  对殷国元一系列的受贿行为侦查后,检察官发现此人十分精明,出过多少力、帮过多大忙、该收多少好处,心中明明白白,兑现好处毫不手软。但是2000年下半年,殷国元在上海宝山区花了很多功夫、费了许多周折为别人搞了一块地,却没见他收什么好处费。  事有反常,检察官决定查个究竟。他们发现,同样是一个地块,殷国元、江信惠和其他嫌犯以及证人表述时往往用不同的名称,如批租地块、旧区改造地块等,这里面有何差别?原来,批租地块和旧区改造地块虽然在常人看来都是可供开发利用的地块,但两者之间土地出让金却相差甚远。  检察官循着这条线索继续深挖,发现一个惊人的事实:作为分管负责人,殷国元明知国家对旧区改造地块有明确的规定,但殷国元接受两家公司的请托后违反正常程序,于2002年将两幅不符合规定的地块审批列入旧区改造项目,致使国家遭受重大经济损失4600余万元。  在事实和证据面前,殷国元如实作了交代,并道出了自己犯罪的思想根源:面临退休离职、大权旁落的恐慌,心态逐渐失控,为了得到好处,与相关领导搞好关系,不惜滥用权力,谋取私利。  2007年4月20日,殷国元被立案侦查,2007年12月26日被提起公诉。2008年8月14日殷国元被判死缓。  判决书显示,殷国元单独或伙同陈伟多次索取、收受请托人贿赂的现金、股权及向请托人购买低价房,受贿数额达3555万余元人民币,其中陈伟参与受贿数额862万余元人民币;截至案发,殷国元尚有价值人民币397万余元和47852美元的财产,未能说明其合法来源;2002年间,殷国元还接受他人请托,滥用职权违规办理用地审批手续,造成国家经济损失4657万余元人民币。案发后,殷国元退缴了全部违法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