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菜场承包人“撂倒”两位局长
2015-07-30 23:41:41 作者: 编辑:hkjw_root 来源: 点击:
正义网4月19日讯(通讯员马波 袁玉敏)4月2日,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原副局长胡伟中因受贿罪被江北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至4月12日,胡伟中未提出上诉,一审判决正式生效。 1958年出生的胡伟中原系江北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副局长,今年3月16日因涉嫌受贿罪被宁波市江北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据起诉书指控,胡伟中在担任该区外经贸局副局长分管内贸工作期间,利用负责本区菜场改造、管理的职务便利,为姚某在洪塘菜场、庄桥菜场列入市改造计划、菜场改造后的验收审计以及菜场平时管理等方面提供帮助和关照,于2006年下半年至2008年11月,前后3次收受姚某贿赂共计11万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胡伟中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公诉机关指控成立。因具有自首情节,到案后认罪态度好,积极退赃,具有悔改表现,法院依法从轻判处胡伟中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追缴违法所得人民币11万元。 此前,胡伟中的上级、江北区贸易局原局长赵小平也因收受姚某贿赂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