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保定要求全市6千辆公车带标上路 防止公车私用
2015-07-30 23:41:41 作者: 编辑:hkjw_root 来源: 点击:
背景:今年7月,河北省保定市纪委、市财政局、市监察局联合印发《关于对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车辆统一张贴“公务用车”标志的通知》,要求全市6000余辆公车必须带标上路,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焦点
六千余公车全部带标上路
日前,记者在保定市纪委的停车场内看到,这里停放的30多辆公务用车,在前挡风玻璃的右上方,都贴上了“公务用车”标志。
标志正面印有国徽和“公务用车”,以及监督电话、编号等字样。标志反面则印有保定市规定的“公务用车八不准”:不准酒后驾车;不准用公车接送孩子或办私事;不准用公车参加婚嫁等私人喜庆事宜;不准用公车学习驾驶;不准公车停放、出入营业性娱乐场所;不准用公车旅游;不准公车外借个人;不准损毁公务用车标志等文字和单位名称、车牌号。
保定市今年7月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党政机关、市直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各事业单位、省直管部门,乡(科)级(含股级)以上单位的所有公务车辆,政法系统所有冀O牌照的公务车,都必须贴上“公务用车”标志。
据了解,“公务用车”标志由保定市纪委、市监察局统一制作。标志编号从00001开始依次排序,按单位、逐车统一进行编号,从而实现标志与车辆一体化管理,强化对公务车辆的监管力度。群众举报时,只要记住编号,就能从数据库中查到违规车辆的所属单位、车牌号等全部信息。按照规定,公务用车标志将每两年审核更换一次。
《通知》还明确规定,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拒不张贴“公务用车”标志,瞒报公务车辆,蓄意损坏、销毁“公务用车”标志,以及违反“八不准”的单位和人员,一经查实,要进行责任追究和处罚,并予以通报和公开曝光,同时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追究单位“一把手”的责任。财政部门取消该单位该车的维修费、保险费、燃油费等项经费的拨付。
从今年7月开始,保定市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纷纷对机关公务车辆张贴“公务用车”标志,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目前,保定市符合规定的6000余辆公务车已经基本完成贴标工作。
调查
治理公车私用将三管齐下
“公车带标上路,是保定市为治理公车私用现象所作的探索和尝试。”保定市纪委宣教室一位工作人员说,从通知下发以后4个月的执行情况看,措施已经初见成效,“现在酒店、宾馆、饭店等场所,公车数量已经明显减少了”。
保定市民邱先生在保定市一所小学门口开了一家小卖铺。据他介绍,以前学校门口接孩子的车辆五花八门,看车牌就知道其中不少都是公务车辆,而且还经常能看到警车、法院等标志明显的车辆,“不过,从9月份开始,接孩子的公车就很少看到了”。
为保证公车带标上路的措施能够落到实处,不流于形式,保定市抽调人手组成3个检查组,赴各县区检查公车贴标的工作。“检查组主要以督促、教育为主,并开展了各种明察暗访活动,让各单位、各部门随时绷紧这根弦儿。”保定市纪委宣教室的工作人员介绍说,“从检查组的反馈情况看,公车带标上路的措施在落实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效果。现在,不仅全市6000余辆公车基本实现了带标上路,而且干部在自律性方面也有了提高。可以说,基本达到了我们当初制定这个政策的目的。”不过他也坦言,公车私用现象由来已久,想要在一朝一夕之间彻底根除,不太现实,“关键是怎样将当前好的政策延续下去,形成长效机制”。
记者在采访中还发现,许多保定市民对这项措施寄予厚望。“既然制定了这项措施,就要执行好,对群众的监督举报要有交代,不能雷声大、雨点小。”市民张先生的意见代表了大多数保定市民的看法。另外,还有一些市民则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比如尽可能地减少公车、从财政预算上对公车的费用进行严格控制等。
“这一次,我们是重拳出击,动真格。”保定市纪委廉政建设室主任王德说,“在今后的纪检全会上,我们希望将公车贴标作为一个重要议题,使之上升为全市的一项重要工作。”他表示,保定市治理公车私用将始终坚持“三管齐下”:增强干部的自律意识、拓宽群众的监督渠道以及加大处罚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