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建立班子成员联系指导派驻机构工作机制
2015-07-28 17:14:55  作者:  编辑:陈芊亦  来源:   点击:

 

    日前,经天津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建立市纪委市监察局领导班子成员联系指导派驻机构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工作,推动派驻机构更好发挥监督职能作用。

  该机制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强化派驻机构监督职责为核心,以加强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对派驻机构统一管理,明确派驻机构对派出机关负责,履行监督职责,完善对派驻机构的考核评价、激励惩戒、责任追究机制,密切委局机关与派驻机构的工作联系,指导派驻机构更好地履行职责,加强执纪监督,深入推进市级党政机关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机制明确,市纪委每名副书记具体联系指导10至11个派驻机构,由市纪委常委或市监察局副局长协助,并作为一项工作制度长期坚持。主要任务是加强与派驻机构驻在部门主要领导同志的沟通与协调,强化部门领导班子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体责任,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加强对派驻机构开展监督工作的指导,督促派驻机构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发挥监督工作的有效性;深入到派驻机构及其驻在部门,了解派驻机构开展监督工作情况,听取派驻机构干部意见建议,约谈派驻机构主要负责同志;帮助派驻机构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为深化工作落实,市纪委常委会每季度研究一次派驻机构工作,了解派驻机构履行职责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研究加强和改进派驻机构工作的指导意见。每年度对派驻机构进行工作考核,重点考核派驻机构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开展监督工作情况、受理信访举报和查办案件工作情况、协助驻在单位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完成市纪委市监察局部署的年度目标任务和交办的重要工作情况、加强派驻机构内部建设情况。派驻机构主要负责同志向市纪委常委会述职,委局领导班子成员进行讲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