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守“三个担当” 做守纪律讲规矩的表率
2015-08-12 15:18:00 作者:张文锋 编辑:陈芊亦 来源: 点击:
一是要坚守政治担当,牢记党性,树纪律严明的光荣旗帜。纪委和监察部门是党内监督和行政监察的专门机关,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监督主体。纪检监察干部作为管党治党、管吏治吏的党员干部,成为反腐肃贪最前沿的尖兵和监督执纪第一线的利剑,其党性的强弱和纪律的严松对广大党员干部起到强烈的导向和示范作用;纪检监察工作的性质和特点决定了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具有高度的组织纪律性和严密的政治规矩意识。但从实践中看,对照习总书记指出的“七个有之”和“五个比如”,对照王岐山书记指出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中思想作风不能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的六个方面的问题,对照罗保铭书记指出的我省党员干部队伍作风上不严不实的八个方面的突出表现,对照不久前发生的孙道静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可以发现纪检监察干部作风不正、不严、不实的隐患依然存在。我们必须带头把纪律挺在前面,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遵守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二十条规定精神、市委二十条规定、省纪检监察干部行为规范“二十个不准”和委局各项规章制度。我们时刻不忘党赋予纪检监察干部的职责,用更高的标准和更严的纪律要求自己,坚决做到“四个先严于”,即纪检监察机关先严于其他党政机关,纪检监察干部先严于其他党员干部,纪检监察机关各级领导干部先严于其他纪检监察党员干部,市纪委监察局干部先严于下级纪检监察干部。
二是要坚守责任担当,不越底线,做廉洁干净的忠诚卫士。纪检监察干部作为党的纪律的执行者、捍卫者,要始终把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作为监督执纪问责的基准线,明确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哪些事该这样做,哪些事该那样做,自觉按原则、规矩办事。不能想说什么就说什么,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不能合意则取、违意则舍,而应该跟党说实话、说真话、说心里话。当前,纪检监察干部面临的挑战和风险比任何一个行业都大,直接面对尖锐矛盾,经手方方面面的干扰和压力,受到亲情、友情、人情的考验,极易行差踏错。为此,一方面,我们要守住执纪用权的底线,牢记自己手中监督执纪问责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只能用来维护党的纪律和人民群众的利益,决不能将其视为个人私器,任性妄为、滥用谋利,时刻用被查处对位警示自己,谨慎用权、规范用权、依纪用权。另一方面,我们要洁身自好,以身作则。省纪委马勇霞书记在“三严三实”党课中指出,纪检监察干部要增强防范风险的意识和能力,做到防止“五个渗透”,即防止市场主体对监督执纪权利的渗透、市场规则对从政道德的渗透、江湖习气对党内政治生活的渗透、干部亲属对干部履职的渗透、“下套”和“围猎”人群对干部队伍的渗透。我们要强化党性修养,时刻保持清醒,择善而交,交友有度,纯洁交友动机,有交集但不交易,彻底净化自己的“圈子”。
三是要坚守使命担当,迎难而上,当惩恶扬善的反腐尖兵。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要强化监督责任,始终把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执行情况作为履行监督责任的首要任务,盯紧“牛鼻子”、高悬“牛鞭子”。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动摇监督执纪问责的信心和决心。王岐山书记说过,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要求的纪律部队,如果我们怕这怕那、缩手缩脚,冲不上去、拿不下来,如何取得反腐败工作的胜利?年初,李湖书记在市纪委十二届五次全会工作报告中对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做出了明确部署,提出六类十四项重点工作。委局印发的《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工作实施意见》又将这些重点工作分解成三十三项,逐项明确责任单位。面对工作头绪多、工作要求高的现状,我们要切实克服畏难情绪,加强领导,下定决心,齐心协力,发扬“5+2”、“白加黑”、“钉钉子”、“马上就办”、“拍拍看”的精神,攻坚破难,狠抓落实。当前,我们要明确监督重点,坚持“抓早抓小”,对政治立场不坚定、重大决策不执行、组织原则不遵循、面对错误言行不抵制等不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现象和问题,严抓真管、严治真纠。要强化执纪担当,敢于纠治不守纪律、规矩的问题;在纪律和规矩面前“零容忍”,对任何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敢于做得罪人的“专业户”。要坚持党的纪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严格“一案双查”,对党员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这个“关键少数”要敢于从严监管,勇于亮剑。要充分发挥纪律正面引导和惩戒警示作用,真正把纪律挺起来,把规矩立起来,多维度铸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