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人力资源开发局违反财经纪律被通报
2015-07-30 23:41:41  作者:  编辑:hkjw_root  来源:   点击:

  近日,海口市纪委监察局对海口市人力资源开发局(海口市就业局)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进行了调查和处理,并进行了通报。   经查,海口市人力资源开发局(海口市就业局)于2007年参公管理后,未按规定将所属企业及相关资产移交海口市国资委,未将国有资产租金收入270.34万元上交财政部门,违反国家财经纪律,已构成隐瞒截留坐支应当上交国家财政收入错误。经海口市纪委常委会、市监察局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给予该局原局长蔡某某、办公室主任梁某某党内严重警告、行政降级处分;给予单位财务人员杜某某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要求,一是全市各级各单位和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加强对国有资产、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法规制度的学习,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法纪观念,严格落实相关规定。二是要按照海口市财政局、海口市监察局《关于印发海口市直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部署,认真开展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全面摸清家底、整合国有资源、健全监管系统、完善管理制度,提高国有资产处置和运营效率。三是要按照《关于做好市直机关所属企业移交工作的通知》将本单位应当移交的企业及时移交市国资委,规范财政资金管理使用,坚决纠正“小金库”违纪行为。   通报同时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国有资产管理使用中的违纪行为,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