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纪委通报12起损害群众利益典型案件
2015-07-30 23:41:41 作者: 编辑:hkjw_root 来源: 点击:
宁夏回族自治区纪委监察厅7日召开关于查处损害群众利益典型案件通报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了2009年以来全区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12起损害群众利益的典型案件。 这12起案件分别是: 刘惠平、李金星、徐磊担任银川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期间挪用公款案。刘惠平任银川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没有提供购房合同等手续的情况下,向银川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25万元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营业房进行营利活动。刘惠平被司法机关以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李金星任银川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先后三次虚报购房事实,向银川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共计60万元用于放贷,获利14.4万元。李金星被司法机关以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徐磊担任银川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信贷处处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先后两次违规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共计30万元,将其中25.96万元归个人,进行营利活动。徐磊被司法机关以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刘惠平、李金星被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公职;徐磊被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并被解聘。 闫自力、沈雪松、刘大伟任银川市兴庆区城管环卫综合执法大队东区执法人员期间收受他人贿赂,为他人违法建房提供便利案。闫自力在任银川市兴庆区城管环卫综合执法东区中队队长期间,收受他人现金2.5万元,为他人违章建房提供帮助和关照,被开除党籍,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沈雪松在任银川市兴庆区城管环卫综合执法东区中队二分队队长期间,收受他人现金2.3万元,为违章建房人员提供帮助和关照,被开除党籍,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刘大伟在任银川市兴庆区城管环卫综合执法东区中队四分队队长期间,先后收受他人现金2.6万元,为他人违章建房提供帮助和关照,被开除党籍,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原永宁县望远镇党委副书记陈宏,原镇党委委员、副镇长杨军在征地拆迁中收受贿赂案。杨军、陈宏在负责望远镇征地拆迁工作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拆迁户的贿赂,为拆迁户增加补偿金和安置住房面积,被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公职。司法机关分别判处杨军、陈宏有期徒刑10年、3年。 汪某任贺兰县立岗镇幸福村村委会主任、党支部委员期间违反财经纪律案。汪某在任期间主持召开村委会会议研究上报黄河标准堤防工程征地事项,将村民承包的集体开发地以耕地上报镇政府,套取征地补偿金197.94万元,留作村集体收入。汪某作为村委会主任,严重违反财经纪律,将被征用的集体开发地以耕地上报套取征地赔偿款,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苗某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低保金案。苗某担任永宁县杨和镇派出所指导员期间,为享受到宁夏味精厂扩建可能给周围住户带来的优惠,在杨和镇派出所使用其父母的照片,编造办理了以“田春海”为户主,“薛桂珍”为家庭成员的非农业居民户口,空挂在杨和镇杨和村,并申请办理了城镇低保证,交由其弟使用,共非法占有国家低保金1.45万元,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和行政记大过处分。 原石嘴山市医保中心财务科科长李斌,原石嘴山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主任徐福新挪用公款案。李斌与徐福新之弟徐福宁勾结,将本单位医保基金面值3000余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私自交给徐福宁质押、贴现,取得现金后用于徐福宁个人进行经营活动。徐福新得知徐福宁、李斌挪用公款的事情后,利用医保中心主任职务上的便利,指使李斌倒账、冲账,上报虚假财务报表,掩盖纵容李斌与徐福宁挪用公款的犯罪行为。徐福新受平罗县医药公司经理之托,为平罗县医药公司、原石炭井医院与石嘴山市医保中心三家相互抹账提供方便,收受现金2万元。徐福新和李斌被给予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公职处分,并被司法机关分别判处无期徒刑。 原石嘴山市民政局城市低保科工作人员吴秀玲挪用公款案。吴秀玲利用担任社会捐助接收站和慈善会会计兼出纳的便利,采用支出不记账的手段,陆续挪用公款52.98万元归个人使用,被给予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公职处分,被司法机关判处有期徒刑7年。 赵某任平罗县姚伏镇高路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期间截留专项资金案。平罗县姚伏镇高路村为了抵扣本村农户历年拖欠水费等款项,经赵某同意,在上报粮食补贴名册时,未按实际耕地面积上报,扣减拖欠户的耕地面积200亩。平罗县财政拨付国家粮食补贴资金后,村委会将这200亩耕地的粮食补贴资金1.4383万元取出,而且未记入村财务账。赵某因截留专项资金行为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原吴忠市残联党组成员、副理事长刘利铭违纪违法案。刘利铭伪造假人事档案为他人办理养老保险,非法获利24万元,被给予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公职处分;被司法机关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原吴忠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盐池管理部主任姚淑萍挪用公款案。姚淑萍的丈夫常某某以其姐夫名义在盐池县信用联社贷款14万元,用于个人购买轿车。由于信用联社贷款利息比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高,常某某向姚淑萍提出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归还在信用联社的贷款,姚淑萍同意。常某某遂以购房为由,提供一份在盐池县城“水晶苑”购买住宅的虚假购房合同和交款收据,由姚淑萍签批,从吴忠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盐池管理部贷款15万元。常某某将其中10万元用于偿还在信用联社的贷款,剩下的5万元用于偿还其它借款。姚淑萍被给予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公职处分,被司法机关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原固原市原州区头营镇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主任杨勇违纪违法案。杨勇伙同他人在建设固原盐化工循环经济扶贫示范区征地过程中,采取虚报征地数、征地类型和地上附着物等方式,骗取国家征地补偿款93.853万元,杨勇分得8万元,并收受贿赂2.9万元,被给予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公职处分;被司法机关判处有期徒刑14年。 海原县高崖乡少数乡村干部在危窑危房改造项目中的违纪案。海原县高崖乡在危窑危房改造项目实施过程中,少数乡村干部没有按照规定程序实施项目,工作中存在危房改造项目台账不全、底数不清、管理混乱、审核把关不严等问题,将不符合条件的农户纳入危房改造对象;不按照工程进度发放门窗和预付款,造成一些农户危房改造验收不合格,发放的门窗款和预借补助资金共计5.22余万元无法追回,受到党政纪处分。 自治区纪委监察厅新闻发言人表示,这些案件是我区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发生在基层党员干部中的部分违纪违法案件,这些案件的涉案人员职级不高,涉及的资金也不算多,但这些问题发生在群众身边,直接损害群众的切身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极坏。各级党政组织和广大干部一定要从中汲取教训,结合正在开展的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活动,认真对照检查,解决工作中和作风上存在的问题,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紧迫感,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