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为“荣誉”遮望眼
2015-07-30 23:41:41 作者: 编辑:hkjw_root 来源: 点击:
据报载,曾荣获“全国人民满意公务员”、“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的海南省屯昌县工商局原局长吴岩,因贪污罪、行贿罪被判处无期徒刑。曾经的“全国劳模”怎会沦为“阶下囚”呢?正如他在忏悔录中说道:“……在成绩与荣誉面前打了败仗,最终成为人民的罪人。”吴岩的忏悔对他个人来说显然为时已晚,但也确实是一语中的,引人深思、发人深省。 时下,像吴岩一样在成绩与荣誉面前打了败仗的党员干部还有一些。他们曾经有理想、有抱负、有能力、有作为,也确实为群众做了不少事、吃了不少苦,为本部门本单位建设、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贡献。但是,当他们把荣誉作为自己的政治资本、当做晋升职位的砝码时,一旦达不到自己的“理想”目标,心理天平就失去平衡,进而做出违纪违法之事,对不起党的培养、组织的信任、群众的期盼,最终使自己身陷囹圄。 莫为“荣誉”这片浮云遮望眼,莫在“功劳簿”上睡大觉。其实每名党员干部都应看到,成绩与荣誉的取得,离不开党的长期培养,离不开组织的始终信任,离不开群众一贯的支持。个人所获得的荣誉,其实都是干部职工共同奋斗的结果,是集体智慧与力量之所成,是单位全体人员共同的光荣。相反,个别党员干部却总是片面地认为自己能力强、素质高,成绩与荣誉是自己努力的结果。取得一定的荣誉后不谦虚、不谨慎,逐渐滋长了骄傲、自负思想,自觉不自觉地妄自尊大、自以为是、目中无人,整天沉浸在荣誉的光环里,不思进取、只顾吃老本。“逆水行舟”的结果是不进则退。 取得“荣誉”之后盲目攀比、心理失衡也是导致个别党员干部走上歧途的重要因素。在荣誉的光环下,他们总觉得自己奉献多、功劳大,总觉得自己的奉献付出与自身的名利地位不相称,最终导致心理失落、失衡。眼看着昔日的同事、过去的部下,一个个得到了提拔重用,而自己仍在原地踏步,于是为了“升官”不走正道去“跑官”,为了“买官”不择手段捞“票子”,最终害人害己,迈向犯罪的深渊。 从“吴岩现象”我们不难看到,广大党员干部必须树立正确的荣誉观,把荣誉当做信任和褒奖,当做踏实工作、奋发进取的内在动力,而非个人职位晋升的“政治资本”、向组织和人民伸手索取的“功劳簿”,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把权力用于服务人民、干事创业上,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从而获得人民给予的更大荣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