倾斜的天平
2015-07-30 23:41:41  作者:  编辑:hkjw_root  来源:   点击:

“我之所以走上违纪违法之路,根源在于思想上置廉洁自律于脑后。虽然每年都有廉政教育,每年都有廉政生活会,每年都有活生生的腐败案例警示,但都听不进去,仍然我行我素……我愧对组织、愧对人生,但我想,或许还可以通过自己的腐败人生及其后果引起人们的警惕,敲醒正在腐败的人。”    ——福建省建阳市人民法院原副院长唐云旗   1993年,唐云旗调任建阳市人民法院副院长。随着手中权力变大,走上领导岗位的唐云旗交际越来越广,应酬越来越多,终日被各种有求于他的人围着、哄着,开始真切地感受到权力带来的满足感。   1994年上半年,唐云旗负责主审张某受贿案。张某的妻子为帮助丈夫减轻、逃避处罚,送给唐云旗1000元。唐云旗忐忑不安地收下了,也由此迈出了违纪的第一步——帮助张某减轻处罚,对张某作出了判处缓刑的从轻处理。   随着时间的流逝,唐云旗不仅对送上门的财物坦然受之,还不择手段地敛取不义之财。   借判人情案谋利。2009年5月,建阳市人民法院受理周某与王某店面租赁合同纠纷案。期间,周某专程到唐云旗办公室请其帮忙。最终胜诉的周某为感谢他,专门宴请了唐云旗一家人,并当场送其5000元。   借泄露案情谋利。2000年10月,建阳市人民法院委托福建省拍卖公司南平办事处拍卖天嘉广场C座二楼房产。陈某为竞买该房产,送给唐云旗3万元。唐云旗则将信息透露给陈某,并利用职权帮助陈某斡旋各方关系,配合陈某逼退其他竞拍者。最终陈某以高于起拍价3万元的价格竞得该房产。   借执行案件谋利。1998年3月,唐云旗带队到沈阳执行追偿拖欠建阳油化厂货款的任务。尽管油化厂已因资金短缺陷入生产经营困境,唐云旗仍与他人合伙,把执行追偿得来的货物就地变卖后,未将货款全部返还,反而私分部分货款,并从中分得2万元。   2010年8月,建阳市纪委根据群众举报,对唐云旗展开调查。经查,1995年至2010年间,唐云旗利用其担任建阳市人民法院副院长的职务便利,大肆收受他人贿赂、非法占有公款、收受红包礼金,各项违纪违法所得及其孳息共计人民币80余万元。2010年10月18日,唐云旗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同年12月,经建阳市委同意,建阳市纪委对唐云旗作出开除党籍的决定,并建议其行政主管单位开除其公职,同时,对唐云旗各项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点评   思想的蜕变、防线的失守、贪欲的放任,导致唐云旗在错误的道路上越滑越远,最终丧失了一名共产党员和人民法官的良知。此案告诉我们,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是党员领导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一旦扭曲,必然腐化变质。因此,必须坚守理想信念,强化忠诚意识,加强个人修养,要时刻有一种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危机感,不忘党和人民的培养,正确对待和行使好手中的权力,远离、拒绝诱惑,做到心有所畏、行有所止,始终清脑、正位、律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