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制定贯彻落实《工作规划》实施办法
2015-07-30 23:41:40 作者: 编辑:hkjw_root 来源: 点击:
近日,海口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中共海口市委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据了解,海口市制定的《实施办法》共分8个部分、32个方面,涉及252项具体工作任务。此外还依据工作任务制定任务分解表,作为《实施办法》的附件,把工作任务具体分解到148个牵头单位,315个协办单位抓落实。该办法认真贯彻了党的十七大和海口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较好地把中央《工作规划》、海南省委的实施办法和海口市反腐倡廉建设实际结合起来,力求把工作任务安排得更细、更实,更符合海口实际,主要体现在如下三方面特色:
一是提出的对策和措施更为具体化。如在切实改进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方面提出了“进一步完善领导下基层调查研究、工作联系点、解决群众来信来访等方面制度”等具体措施。在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方面提出了“制定《干部任用提名办法(试行)》和《处级干部民主推荐实施办法》,切实解决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及选举中的拉票贿选问题”等一系列具体措施。
二是提出的对策和措施更具有可操作性。在《实施办法》中注意做到长期性和阶段性的统一,把一些任务完成的时间节点,尤其是前三年工作的时限要求,规定得更为明确,更有可操作性。如“2008至2009年抓好镇纪委、街道纪工委体制改革试点”、 “2009年建立健全市区行政权力清单制度、行政审批项目动态管理机制”、 “2010年底前,完善国有金融资产、行政事业性资产和自然资源资产等监管体制”等。
三是提出的对策和措施更具有针对性。《实施办法》在谋划海口市反腐倡廉建设工作时,注意围绕海口市当前反腐倡廉建设的热点、难点问题,结合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提出一些新举措。如针对当前行政审批存在的突出问题,在加强监督方面提出了“规范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流程及自由裁量权的行使。严格执行接办分离、程序公开的行政审批制度。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违规执法责任追究制,建立健全重大事项行政审批回访制,搞好事后监督服务”等措施。在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方面提出了“大力推行电子政务,建立健全规划、园林、房产、国土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平台”等针对性措施。针对海口市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每年定期不定期地对市属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开展巡视检查。2009年抓好国有企业反腐倡廉示范点工作”等措施。《实施办法》中把“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作为专项工作内容,提出了大力推行 “一线工作法”及“强化机关效能投诉、督办、问责机制,制定《海口市机关效能投诉工作若干规定(试行)》和《海口市机关效能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建立963333机关效能投诉热线,建立效能联合督办制”和“组织机关绩效考评”等一系列创造性举措,更体现了海口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