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检方一年查处职务犯罪270人
2015-07-30 23:41:40  作者:  编辑:hkjw_root  来源:   点击:

25日上午,省检察院副检察长黄卫国在该院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透露,2008年6月至2009年5月,全省各级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处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200件270人,其中大案108件,要案33人,提起公诉281人,法院做出有罪判决261人,成功查办了海口市城镇建设领域窝案串案25件28人、海口市地税系统窝案串案23件25人,以涉嫌玩忽职守罪对万宁市水务局副局长杨小奋提起公诉,立案侦查屯昌县国土环境资源局副局长吴泽春侵吞国家专项资金案件。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866.8万元。   商业贿赂:查办海口市地税系统窝案串案25人   全省各级检察院把查办重点领域商业贿赂案件作为检察机关取信于民的“民心工程”,集中力量查办商业贿赂大案要案,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突出查办重点领域商业贿赂案件。2008年6月至2009年5月,共立案查处商业贿赂案件82件96人,涉案金额2460余万元,涉及城镇建设领域48件55人、工程建设领域33件34人、土地出让领域3件7人、产权交易领域2件3人、商业保险领域1件1人。其中5万元以上大案56件61人,县处级以上要案27人。   严肃查办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手中的权力直接介入或干预经济活动,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商业贿赂案件。针对近年来群众反映强烈的海口市一些热点行政管理部门发生的极少数干部破坏海南投资环境的“审批腐败”问题,全省检察机关运用侦查一体化机制,通过“系统抓、抓系统”办案方法,成功查办了海口市城镇建设领域窝案串案25件28人,涉及交通能源系统5件6人,国土、规划、房管等部门7件7人,金融系统3件3人,财政部门2件2人;查办了海口市地税系统窝案串案23件25人,其中厅级干部2人,处级干部3人,科级干部11人。   渎职犯罪:万宁市水务局副局长被提起公诉   黄卫国介绍,全省各级检察机关把查办发生在林业、土地、安全生产监管活动中的玩忽职守、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渎职犯罪案件作为专项工作重点,先后查办了林业、土地、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人员渎职犯罪15件20人。万宁市水务局副局长杨小奋,作为博冯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的直接责任人,不认真履行职责,从实施破坝放水到坝体坍塌,从未到现场指挥监督,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大坝坍塌,致使下游东线高速公路被冲断20米,300多亩农田被淹,大量农作物受损,社会影响恶劣。5月19日,检察机关以杨小奋涉嫌玩忽职守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先后开展了土地资源、学校建筑抗震、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等方面的专项排查,针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向相关部门提出了调查建议。白沙县检察院从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两起毁林案件中,发现并立案侦查了南高岭林场第一管护组组长黎国法玩忽职守,导致被管护天然林地多次被盗伐一案。琼中县检察院对当地发生的严重毁林事件及时展开调查,查办了林业监管人员盘启章不认真履行职责,导致其管护的天然林被毁293亩的渎职犯罪案件。   涉农犯罪:临高国土局副局长侵吞国家专项资金   黄卫国指出,2008年6月至2009年5月,共立案侦查涉农职务犯罪案件97件158人,占同期职务犯罪立案总数的48.5%、56.6 %。其中贪污案45件91人,贿赂案件23件32人,挪用公款案13件14人,渎职侵权案16件21人。   先后查办发生在粮食种植补贴、农机购置补贴、渔业渔船用油补贴、能繁母猪补贴、退耕还林补贴等支农惠农专项资金管理过程中的职务犯罪案件17件22人。白沙县检察院、澄迈县检察院、儋州市检察院先后立案查办了能繁母猪补贴发放过程中的贪污案件3件5人。   澄迈县检察院依法查办了海洋与渔业部门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帮助他人获取渔业用油补贴,从中非法收受贿赂;渔业公司人员采取欺骗手段,非法获取或贪污渔业渔船用油补贴款等窝案串案6件6人。临高县检察院立案侦查了波莲镇太坡村文书李日标擅自以其家人及他人名义,申报办理7人次低保指标及虚报12户国家粮食种植补贴,骗取国家低保救济金及粮食种植补贴款一案。   屯昌县检察院依法查处了屯城镇水口村委会8名村干部共同贪污征地补偿款10.5万元的案件,将赃款全部追回并返还村民,维护了22户105名村民的合法权益。临高县检察院博厚检察室根据村民举报,及时对德老村委会主任林祖彪、县国土环境资源局副局长吴泽春进行立案侦查,迅速查清了这两起涉及150多万元征地款、6个自然村2000多名农民利益的侵吞国家专项资金案件,消除了可能引发的矛盾隐患,维护了当地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