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国家高新区出台《海口国家高新区机关效能责任追究办法(试行)》
2015-07-30 23:41:40 作者: 编辑:hkjw_root 来源: 点击:
近日,海口国家高新区党工委出台《海口国家高新区机关效能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下简称《办法》),将对高新区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规定的职责,以致影响机关效能、贻误管理工作等,并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的事项,追究其效能责任,对构成违法违纪的,按有关规定追究其法律、纪律责任。 《办法》主体分为责任追究范围、责任追究方式和责任确定、责任追究程序三个部分。明确效能责任追究方式,情节严重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予以停职检查、调离工作岗位、免职、辞退;构成违纪的,追究纪律责任;构成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海口市国家高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