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海口市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决议
2015-07-30 23:41:40 作者: 编辑:hkjw_root 来源: 点击:
(2015年2月26日中国共产党海口市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 中国共产党海口市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于2015年2月26日召开。出席会议的市纪委委员27人,列席280人。 中共海口市委副书记、市长倪强同志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全会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四次、五次全会,省纪委六届四次、五次全会和市委十二届七次、八次全会的要求,回顾总结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部署2015年工作任务。全会由中共海口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主持,审议通过了李湖同志代表市纪委常委会所作的《严明纪律严守规矩,切实履行两个责任,全力以赴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工作报告。 全会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王岐山同志的工作报告和罗保铭书记在省纪委六届五次全会上的讲话,一致认为,讲话和报告深刻分析了当前反腐败斗争面临的严峻复杂形势,明确提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特别强调要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对推进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倪强同志就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六届五次全会决策部署,切实增强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全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出了要求。 全会认为,2014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和中央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各项决策部署,推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持之以恒纠正“四风”,依纪依法惩治腐败,强化预防监督,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 全会强调,2015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十八届中央纪委四次、五次全会,省纪委六届四次、五次全会和市委十二届七次、八次全会的部署,全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要求,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机制改革,落实“两个责任”,严格监督执纪问责,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用铁的纪律打造过硬队伍,以正风肃纪新成效为建设“四宜三养”最精最美省会城市和海南“首善之城”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第一,守纪律讲规矩,全面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要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八项要求”,坚决纠正无组织无纪律、自由主义、好人主义等歪风邪气,严肃查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健全制度执行监督检查机制,加强对党章、党的政治纪律和党内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健全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体系,使执纪监督问责的各个环节有法可依、有规可循。加强党规党纪和法治教育,组织开展党章、党史党论、革命优良传统等专题学习宣传活动。 第二,坚持立行立改,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机制改革。建立健全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领导的有效机制,落实“两为主”领导体制。健全述责述廉制度,探索开展各区、市直各部门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向市委全会述责述廉工作。建立市纪委委员向市纪委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加强派驻和巡查工作,积极推进派驻监督“全覆盖”;建立健全与驻在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廉政谈话、约谈、问责制度,推动驻在部门落实主体责任;围绕党风廉政建设重大问题及腐败易发多发重点领域开展巡查工作;加强对国有企业的巡查力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第三,强化责任追究,深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贯彻落实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完善主抓直管机制。建立和实施主体责任清单制度,加强对下级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健全监管制度,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制定落实“两个责任”的检查考核和责任追究办法,严格检查考核。落实约谈、通报、公开检讨等问责制度,严格执行“一案双查”制度。 第四,驰而不息纠正“四风”,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紧紧扭住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二十条规定精神和市委二十一条规定不放松,重点查处十八大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后的顶风违规违纪行为。深入开展专项整治,严肃查处懒政庸政怠政、“不作为、不担当、尸位素餐”等“为官不为”问题,严肃查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和利用婚丧嫁娶、教育培训、私人会所等收取礼品礼金等问题,严肃查处党员干部违规在协会、商会、社团兼职取酬、搞利益输送等问题,严肃查处国有企事业及其下属单位“四风”问题。扎实开展作风建设深化年活动,深入开展党风政风行风建设社会评价活动,严肃查处厉行节约、公车配备、公务接待、职务消费等方面的违规违纪问题。 第五,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惩治腐败,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加大纪律审查力度,紧盯违反党的纪律、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党员干部,紧盯权力集中、资金密集、监管薄弱的重点部门和岗位,紧盯重要的巡查线索、举报线索,紧盯基层违纪违法、侵害群众利益、“红顶中介”等突出问题,紧盯国有企业重组改制、投资并购、产权转让、招投标等重要环节,重点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中插手工程建设、土地出让的案件,严肃查办贪污贿赂、买官卖官、以权谋私、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等案件。对转移赃款赃物、销毁证据、搞攻守同盟等对抗组织审查的行为,要依纪从重严肃处理。坚持依纪、理性、文明、规范办案,推进纪律审查工作法治化、专业化、精确化。 第六,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为落实监督责任提供坚强组织保障。继续巩固“三转”成果,着力聚焦主业主责,开展镇(街)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年活动,切实担当起党内监督的责任。坚持打铁还需自身硬,牢固树立忠诚于党、忠诚于纪检监察事业的政治信念。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强化严、细、深、实的作风。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对发生违纪违法问题的干部坚决查处,以铁的纪律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全会号召,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纪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优良的工作作风,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取得新成效,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全面从严治党、建设“四宜三养”最精最美省会城市和海南“首善之城”提供坚强有力保障!